杭萧钢构案是2007年最具代表性的内幕交易案
“东方电子案”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大案”
顾雏军在2007年诉讼缠身,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是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受到普遍关注
2007年,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重大转折,指数攀升、交投活跃、信心高涨,证券市场的功能极大恢复,财富效应也逐步凸显。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动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的不法行为也有所抬头。对此,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依法严厉、快速惩戒不法行为,并配合司法系统高效处置了一系列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彰显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
有位乡下的青年读了点书,讨厌乡村的生活单调决定要去城里闯世界……
今天,本报就有关机构和专家遴选的2007年证券市场十大案件进行选登,以显正气,以儆效尤。
东方电子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案情:1994年初,东方电子原董事长隋元柏在东方电子定向募集期间,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事会秘书高峰密谋,指使财务处负责人注册成立一空壳公司——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累计购买本公司内部职工股1044万股。后盗用他人名义,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44个个人股票账户,全部股票交由东方电子证券部掌管。
自1997年1月东方电子股票上市到2001年8月期间,隋元柏等人虚造公司业绩,相继抛售1044万原始股。此外,隋元柏还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向高峰控制的69个个人账户累计投入6.8亿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炒作,将大部分股市收益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进驻东方电子进行调查。经查验证实并经司法判定、司法审计、会计鉴定,东方电子于1997年至2001年共计虚增主营收入17.0475亿元。随后,其股价一路狂跌,市值大幅缩水,中小股民损失惨重。
判决:2007年9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除不合格原告外,6921人全部接受了调解。至此,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案”的“东方电子案”最终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方式结案,全国6989名东方电子股民将可获4.42亿元的民事赔偿。
点评: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第一大案”的“东方电子案”,在原告人数、受案数量、涉及金额规模等诸多方面都堪称第一。正是这样一起案件,开创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方式的先河,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示范意义。较高的和解率也再次证明,和解是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重要特征。
浙江海纳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情: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上市。2004年,由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原公司高管人员利用控制地位,违法违规挪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及为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借款及欠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造成公司严重债务危机。
2007年7月,债权人向杭州中院申请对浙江海纳进行破产重整。随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就浙江海纳破产重整事宜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认定应对浙江海纳进行破产重整,公司由此成为全国首批拟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上市公司。10月,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重整计划。
判决:2007年11月23日,杭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
点评: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是我国新《破产法》实施后,全国首例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也可以说是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对于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着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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