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面议”、“底薪+提成”等模糊性招聘条款在昨天(5日)举办的冬季人才招聘会上遭到被白纸封盖的“命运”。据悉,此次招聘会是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自1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首场人才招聘会。
记者注意到,以往招聘中满眼的“限男性”、“年龄25岁以下”、
“限本市户籍”等招聘条款基本“绝迹”。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条款,在布展前,已经明确要求参会单位在招聘海报上剔除歧视性条款,“我们还强调一定不得出现‘月薪面议’等模糊性字样。在现场,我们也有工作人员进行巡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要求其改正。”据了解,《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
记者在随后协同工作人员巡察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家企业的招聘海报上仍有“月薪面议”字样。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责其改正,该单位也配合着将上述字样用白纸封盖。据悉,昨天一天工作人员共发现两家企业写有“月薪面议”字样,还有一家标有“底薪+高提成+专业的培训指导”字样,全部做了封盖处理。对此,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模糊性薪酬条款今年起禁止出现。薪酬一定要明示,或者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也可以不列在招聘海报上,但在录用过程中也需要明确告知求职者。至于‘底薪+提成’的提法也是不被允许的,底薪是多少,也一定要给出明确的数目。”(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