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将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资委今日表示,针对当前中央企业个别行业、个别领域、个别企业事故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要落实“铁腕治安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今日厉言称:“谁不重视安全,组织上就让他不安全”,“谁不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当回事,组织上就不要把他的职务当回事。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中央企业共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33起,死亡192人。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150人,分别占总数的76%和78%。与上年同期相比,中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减少8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5人。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加大安全业绩考核的力度。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个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考核一律实行降级,而且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家明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规定,加大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并纳入企业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到位的,要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利润中予以扣减。

2008年央企重大事故隐患将纳入国资委监测平台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冯晓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25日说,2008年国资委将启动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中央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测监控。
国资委:2008年央企安全生产将实行分类监管
在2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原则既坚持实事求是,又体现公平合理。中央企业对所出资企业也要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分类监管和行业对标,一方面抓好安全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加紧解决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