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30日电(记者任鹏飞、黄芳)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汪绚近日在沈阳举行的辽宁林改论坛上表示,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等14个省份明年将全面展开集体林权改革。

林权改革:中国新一轮"土改"
汪绚说,2008年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是:实现“一个基本完成,两项全面展开”,即集体林权主体改革试点基本
完成,具备条件的14个省份的主体改革全面展开,4个改革先行省份的深化配套改革全面展开。
据介绍,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进展大体呈现四种情况:一是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个省份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二是云南、安徽、河北、湖北4个省份已在全省推开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三是湖南、四川、河南、贵州等省份正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明年将在全省推开主体改革;四是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或深入调研,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汪绚表示,2008年我国将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地区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区域性的体制和制度创新,把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与完善林业宏观政策、制度和理论创新结合起来,重点突破,辐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局:林权改革不会造成大规模乱砍滥伐 坚持4原则
一是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商品林采伐的限制,足额满足速生丰产林的采伐指标。二是在一个限额期的五年内,当年的采伐限额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三是采伐限额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年限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四是木材采伐指标的分配和采伐许可证的下达,实行公示制,采伐许可证由林木所有者直接申请。详细>>
·林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乱砍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