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目标。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张毅、王优玲)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2010年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方案》指出,到2010年,中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中国将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的“六项必要条件”。
国家将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方案》,中国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要上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评审批权限。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方案》还要求,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施能耗公布制度,实行节奖超罚。
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专家对2010年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审慎乐观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 江国成 张毅)部分中国专家认为,只要各地认真落实中央政府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过制度创新和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中国完全能够实现“十一五”(2006-2010)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中国将启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张毅 王优玲)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中国将启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十一五"期间千家重点企业将节能1亿吨标准煤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张毅 王优玲)“十一五”期间,中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将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其中2007年要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