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张旭东 杨诗琪)国家外汇管理局18日发布的信息称,针对今年以来外汇资金流入势头依然不减,外汇储备持续增加,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任务仍然艰巨的形势,当前外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重庆召开外汇资金流入与结
汇检查工作座谈会,对今年4月初以来在全国十省市开展的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工作有关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与交流。
目前,中国外汇储备持续走高,今年一季度增长1357亿美元,在3月底达到12020亿美元,比2006年末增长12.72%。对一季度外汇储备出现的“超常”增长,近来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在这次会议上表示,外汇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作用。除此之外,还应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努力发展和健全外汇市场功能;要进一步调整“宽进严出”的管理政策,对资金流出入实行均衡管理,当前重点是加强对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
胡晓炼还表示,将抓紧修订出台《外汇管理条例》,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与此同时,要积极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依靠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对外汇收支活动的监管和监测,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加以披露。

·沿海10省市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专项检查启动
记者18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从4月份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辽宁、宁波、青岛、厦门和大连等10省市启动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拟对中国整体的外汇资金流入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外管局“松绑”银行结售汇
今后获准开展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再需要提交监管部门审批每笔交易,昨天(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这一消息。
根据外管局的新规定,获准开展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再需要提交监管部门审批每笔交易,只需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备案。但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没有本地注册的外资银行如果没有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则仍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申请,实行核准制准入管理,一般情况下,申请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此外,还放宽了银行对私外汇业务的审核,已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可自动开通对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