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查审分离”体制
在总结“查审分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建立“有保证的独立”和“有力度的制约”的分工合作机制,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从保证专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的要求出发,中国证监会建立了专门处罚委员会,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意见。目前,这一体制已开始运行。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一届行政处罚委员会正式成立,正式聘任7位专职委员,专门负责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针对多年来罚没款执行难的问题,还专门起草了《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核销及加大收缴力度有关问题的报告》,提出了从调整事先处罚决定和事后执行措施两个方面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从体制上提出执行监督工作划归稽查部门,以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上述工作思路和措施已经着手落实。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为了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明确了市场禁入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程序,促进和保证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化。中国证监会从事先处罚决定和事后执行措施两个方面改进工作,以有效解决困扰多年的执行难问题。在突出抓好体制改革的同时,抓紧案件审理处罚工作,截至2006年12月,新立案稽查76件,作出行政处罚37件,市场禁入决定18件。科龙公司、南方证券、大鹏证券、新疆德隆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了及时处理。上市公司清欠和清理违规担保取得重大进展,累计清欠275亿元。依法处置证券公司30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依法查处了“科龙电器”、“南方证券”、“新疆德隆”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追究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证券期货犯罪
“两法”实施后不久,立法机关即着手审议、修改国务院呈送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国证监会积极推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刑法修正案(六)》在许多方面吸收了证监会的意见,为更好地打击证券期货犯罪奠定了基础,在刑事责任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中国证监会积极推动《证券期货犯罪追诉标准》的修改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证券期货犯罪追诉标准》草案,即将在近期出台。截至2006年12月,中国证监会移送司法机关涉嫌证券犯罪案件8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荡涤了市场的沉渣,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证券执法更加有力,执法效果明显提升,执法权威得到维护,从根本上扭转了一度出现的违法犯罪猖獗、市场秩序混乱的被动局面,弘扬了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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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2007年1月1日是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和转折性变化,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两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坚信,“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实现秩序和理性的必然选择”,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深深根植于法治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