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邹声文、郝亚琳)本月底,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物权法草案有望提请明年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4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汇报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情况后,“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并作出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按照惯例,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应于明年3月召开。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于本月29日闭幕。据估计,在会议闭幕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极有可能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从2002年至今,物权法草案历经多次审议。今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六审,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目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又刷新了这一记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第六次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表示,草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宪法为依据,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反映党在现阶段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点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人今天表示,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几经修改,越改越好,已趋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六审之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12月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审议、修改,并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目前的物权法草案分为5编19章,共2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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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重大问题聚焦
从一审到六审,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新纪录。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制定物权法,势必要协调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历时四个年头,经过六次审议,从激烈争论到凝聚共识,物权法草案的许多重大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日趋成熟,有望在适当时候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讨论、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就重大问题多次举行座谈会、就专业性强的问题召开立法论证会……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就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写照。
物权法几大突破与13亿人息息相关
物权法到底应该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在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有人认为,国家和其他民事主体不是平等主体,对他们的财产不能平等保护;也有人认为,物权法是私法,首先应保护私人财产,按照先私人、再集体、后国家的顺序加以保护。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是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的,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只有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才有公平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经济观察:物权法草案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利好
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开始进行第六次审议。相对于两个月以前的第五次审议稿,新的草案既集中鲜明的体现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规定了国有财产的保护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补偿问题,并对其他一些焦点问题给出了切合实际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