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凉,又一个采暖季开始了,住在北方的人都很关心自己家能不能按时供暖、管道会不会漏水、室内温度有没有保障……除此之外,谁该为这份温暖付费、付多少、怎么付,又是一个人们在茶余饭后常常讨论的话题。
记者调查:
供暖费:到底怎么买单
针对统一供暖中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建设部在今年6月份出台的《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中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在今年采暖季前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到2008年采暖季前原则上全部完成对政府办公楼等建筑的改造;而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否则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给建筑物安装的热计量装置,由流量计、测温电阻、积分仪组成,积分仪能够显示供水、回水温度以及瞬时流量和热量,用户可以根据室内温度的高低进行相应的调节。这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还便于改变以建筑面积为主要依据的统一缴费标准。像用电、用水一样,谁用谁交钱,用多少交多少,不交的人可以单独停掉,不至于影响其他人的正常供暖。据了解,河北、吉林等省市已经在逐步推进该项改革,而北京也已经把30片区域作为供暖热计量收费的试点,但试点暂时只包括公用建筑,民用住宅还不在该范围内。
此次改革的另一举措:给居民的热费补贴将由“暗补”变“明补”,过去由单位替职工交供暖费的“暗补”,将以专项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由使用者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阅读全文
大家谈:
供暖体制改革理顺关系要靠法律
供热纠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供热方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时为用户供暖;另一方面,在供热成本逐年上涨的情况下,部分用户长期拖欠、拒交供暖费,导致供热方入不敷出、疲于多方追索。
供暖问题从表面上看,只是一个简单的供给热力与使用热力的合同关系,但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上看,供暖却是个复杂的历史问题、经济问题、法律问题。>>阅读全文
谁能给孩子们温暖 (崔峰
摄)
10月25日,哈尔滨市辽河小学的学生穿着棉外套上课,当天哈尔滨市最低气温降到零下10摄氏度。由于该学校财政补贴不足,拖欠物业公司取暖费,物业公司一直未能给学校开栓供热。物业公司称,通往学校的供热管线需要维修,但因为学校不交纳取暖费,错过了施工期。
法律如何调解供暖纠纷
2003年年底,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城镇用热商品化、供热社会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供热新体制”,并提出“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的四项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将供暖彻底推向市场,将供暖行为完全交给合同来调整,已经列入了我国供暖体制改革的时间表。
按照这个思路,当前供暖纠纷的法律解决手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私法”,供暖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对原来按行政命令订立的协议可以重新协商,或者解除、变更,原来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不够明确的,可以参照《合同法》对供用热力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重新订立准确、公平、利于操作的合同。
其次,立法,从根本上解决供暖问题必须依靠立法。但是仅靠民事法律不能全部解决供暖关系的所有问题,因为供暖尚具有其社会性,同时也是个历史问题,所以应当同时制定相应的经济法和行政法,来平衡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比如将供暖费补贴作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以社会保障立法加以规范。对于供暖价格的浮动,应当通过《价格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定听证程序加以规范。
最后,司法,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终手段,当民事立法在某些方面缺位或者体制正在处于转换之中,司法可以起到平衡当事人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供暖关系的争议双方如何在遇到争议时恰当地运用司法手段,即提起诉讼,解决问题。>>阅读全文
新华时评: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采暖权益
保障低收入群体采暖权益,需要各级政府将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从制度层面对困难群体采暖权益进行保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采暖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要警惕在供热体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供热亏损、服务收费弥补”的做法损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近年来,一些供暖企业不断要求提高热费标准,理由是供热成本不断上升,亏损不断加大。同时,供热收费改革在今年全面推开,将原本由单位或物业代缴的采暖费变为由用户自行缴纳。在供热企业直接面对采暖户后,企业的话语权增加,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更强的供暖涨价的呼声。一旦供暖价格上调,将直接降低政府补贴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实际效果,这需要政府提前介入,进行调控。>>阅读全文
各地动态:
河南:新公共建筑必须按热计量
河南省建设厅日前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城市供热计量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城镇建筑节能标准,所有新建、改建建筑采暖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都要符合热计量技术要求。新建集中采暖住宅必须按《河南省城镇住宅集中供热分户控制、计量收费设计和安装规程》进行设计,达不到《规程》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竣工备案。>>阅读全文
太原:低保户取暖享受政府补贴
太原市物价局最近公布了2006年供暖期新的区域直接供热价格。居民住户热价按照使用面积计费,由原来每平方米每月3.1元调高至3.5元;非居民住户热价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月5元调高为5.8元。
物价部门表示,为保证低保户冬季正常取暖,对其仍采取以前的优惠政策,即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按使用面积计费,每月每平方米2.8元,低保户个人负担15%,其余由政府补贴。>>阅读全文
背景链接:
北京:供暖纠纷案暴升

11月15日是北京今冬正式供暖的第一天,东城区的城管队员深入居民家中检测供暖室温是否达标。郝飞 摄
今年截至10月份,北京一中院已受理此类案件71件,与2005年的25件相比,增幅近两倍。2002年一中院审理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只有3件。
近年来供热合同纠纷案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供暖费用收费渠道不畅。二是供暖体系转型造成诉讼增加。三是供暖费用成本逐年上升引发诉讼。四是部分供热单位的供暖质量不合格引发大量纠纷。但也存在一部分居民滥用自身弱势地位,动辄就以供暖温度不达标为由拒付取暖费。>>阅读全文
衡水:破解分户供暖难题
分户供暖的难题首先是改造费用。据测算,平均每户需要投资约500元。衡水市供热部门对改造户实行补贴政策,室内改造费用由各户承担,室外改造部分居民每户只负担150元材料费,其余部分由供热部门承担,供热企业每年为此要补贴七八十万元。>>阅读全文
吉林:供暖全面启动“暗补”变“明补”
吉林省从2006年冬季开始,在全省9个市(州)全面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全部实行“暗补”变“明补”,采暖费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由用热户向供热单位交纳采暖费。>>阅读全文
网友之声:
网民一
最好是分户走管道、分户开闸、分户记表、分户收钱,就好办了。不交钱不开闸,不用热不交钱,不就顺了吗?大锅饭的旧体制留的旧管道,遇到新的住房制度,不好办了。可这新建的房子怎么还是搞老式的管道?建设管理部门怎么就不管呢?
网民二
乱。就是一个乱,而且太乱。供热体制乱七八糟,收费也乱七八糟。你收一块二,他收两块五,还有三块多的。你是自己掏钱的,他是享受福利的。怎么人跟人就那么不同?
网民三
先交供暖费不合理。应该提供服务以后,被服务者满意了,再交费。
网民四
我抗冻,不需要暖气,是不是我就可以不交费?对不需要供暖服务的人也一律收费,那不是强买强卖嘛!
网民五
供暖、采暖形式确实多样化了,但集中供热还是主旋律。要实现分户供暖或分户计量,现有管线必须改造,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那得多大的工程,得花多少银子啊。请教一下行家,这钱归谁掏?当然不管谁掏,一些商人和官员因改造管线而发财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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