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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看病贵”顽症,不应是药品降价的简单重复
2006年09月01日 07:12:33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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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又要降价了。8月28日,由发改委推行的第19次药品降价开始实施。与此前相比,本次降价的亮点在于:降价药品以抗生素为主,将涉及到全国2000多家制药企业,是近两年来影响最广的一次降价。

    然而,这一“亮点”似乎并没有带来更多的惊喜,很多人发出了“老百姓能否真正得到实惠”的疑问。药品降价本来是好事,可实际的情况却让人不乐观:尽管发改委频频亮出降价牌,但医院的药并没有少开,看病依然贵。何以如此?因为药品降价并没有触及到医药机制、体制的深层矛盾,只能治标,不能治本。难怪有人幽默地称药品降价为“干打雷不下雨”。

    道理很简单,这个药价格降了,医生会开另一个药,来个“药品替代”;药厂和药商也有办法,“改个药名”“换个剂型”,实在不行就“放弃生产”“不予经销”。对这些做法,仅以趋利动机来解释,显然失于简单。其深层的原因,是“以药养医”机制的存在。

    “以药养医”是目前医院的最重要补偿渠道,通过15%的药品加价率,以弥补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和医疗服务价格过低的缺口。调查显示,目前药品收入平均占到公立医院总收入的50%左右,一些中小型地方医院甚至高达70%。相比之下,政府投入则少得可怜,约占5%。

    尽管国家规定了药品加价的比率,但多数医院加价率远远超过规定的15%,有的高达40%至50%。当医生的收入与科室收益、医院效益挂了钩,就意味着,药费越高,从加价率中抽取的金额越多。难怪医院的大处方、贵处方屡禁不止,“看病贵”成为“顽症”。

    在“以药养医”机制下,医院被赋予较大的自主权,成为难以监管的模糊地带。在“养医”的掩护下,滋生出医药合谋抬高药价、产生回扣提成等腐败现象,损害了患者利益。不仅如此,“以药养医”还淡化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加之对药品监管不利,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改革“以药养医”,如何解决医院的补偿问题?财政能拿出那么多钱吗?显然,解决这个难题并非易事。因为这涉及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等诸多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今年年初,曾有消息说卫生部决定取消药品加价,推动改革“以药养医”机制,但时至今日尚无下文,其难度可想而知。

    实际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难题,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针对“政府财力是否能承担补偿责任”的疑虑,有学者提出,可以考虑把医院从“以药养医”中获得的那部分加成前移,由税收部门对药品流通和零售业环节征高额税收,再由财政用这笔税收补偿非营利性医院,切断医院的利益链条。或者,在大力发展民营非营利性医院的同时,通过改制适当减少过多的公立医院数量,改变以往政府补偿的“撒胡椒面”方式……

    一项研究显示,每增加对医院100元的外部投入,可以减少社会666元的药品费用负担。改革“以药养医”,让药品价格体现其价值,而不“虚高”;使医院医生回归治病救人的本位,而不是想法“掏”患者的钱;使政府部门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消除监管的模糊地带;使药企药商少些“公关”的心思,流通成本趋于合理。

    早一日改革“以药养医”的内部投入机制,人们就会早一日看到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希望。不久的将来,人们期待改革“以药养医”举措的出台,而不仅仅是药品降价的简单重复。(王淑军)

·南京:99种抗微生物药大幅降价 药店弃用降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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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屈绍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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