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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绝对真实是不可能的事情"
2006年08月31日 08:08:11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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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访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惠明

    8月30日晚上本报记者就富士康索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3000万元一案专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惠明律师。刘惠明律师介绍说,出于职业的敏感,他对这件事情一直比较关注。

    刘惠明律师告诉江南时报,“从程序上看,法院的受理并不违法,但是法院在做出保全决定时,应该说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可以这样说,法院冻结被告记者财产的裁定这个案件的受理,合法但有不合理之处,没有这个必要呀。”

    当问及作为律师,如何从专业角度预测这起轰动全国的高额索赔案时,刘律师表示“比较为难”,原因是“没有开庭,没有看到相关证据和举证,没有质证,没有辩论,目前我们所接触到的都是媒体的报道,没有看到第一手的材料,很难判断谁能胜诉。”

    刘惠明律师分析说:“如果富士康要胜诉的话,他就必须举证记者的报道中有无中生有、属于虚构的部分,与事实相差很大,这是这个案件的一个关键。该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由于取证在于原告,原告目前直接向记者索赔3000万元,并且直接通过诉讼保全措施法律途径冻结当事记者财产,从表面上看,咄咄逼人,显示出很有把握,信心很足。”

    尽管如此,刘律师指出:“即使富士康胜诉,也只可能是部分胜诉,也绝对不可能获赔偿3000万元,因为他必须举证证明报道造成的损失真有这么多。”话锋一转,他又说道:“这样的索赔额太高了,还不是一般的高。”

    作为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的刘惠明也表示:“记者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他本身应要有一定的报道自由度,在真实性方面不应该苛求。国家的相应法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只要基本事实没错就行,材料取舍、细节选择上有一定的出入可以理解,也不应构成判成诽谤罪。”他笑了笑说:“绝对真实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要有适当的宽容度。”

    刘惠明律师简介:1985年毕业于中国河海大学土木工学院,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2000年毕业于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取得(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加州大学进修。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河海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记者 高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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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屈绍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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