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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药品、丰胸、减肥等五类产品电视购物节目。3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违规的电视频道和电台将被停播所有广告——

    记者7月31日在两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通知生效后,两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研究执行中的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将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工商总局还要加紧修改相关法规,如药品广告的发布标准等,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节目和电视购物节目有法可依如果一个播出机构60天内收到3张整改通知单,将被依法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阅读全文    

 
·虚假违法广告令行不止                                         

    ·12家省级卫视仍在播放减肥丰胸等禁播节目

    在8月1日凌晨0时-2时多、上午9时多至下午1时几个时段,记者搜索各地方卫视台,发现各类减肥、丰胸类等电视购物广告无视“禁播令”的下发,播出频率极为密集,让观众应接不暇,山西、贵州、云南、江苏、河北、广西、陕西、安徽、甘肃、山东教育台等外地卫视均在不同时段播放。截至8月1日下午3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 >>阅读全文

    ·抗禁播令坚持骗人 有电视台胆真大

    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跨过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8月1日生效的“禁播令”,其疯狂势头直至2日凌晨仍在一些电视台热播不歇。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了!让人不能不问个“为什么”。 >>阅读全文

    ·“禁播令”第二天违规广告依然大行其道

    ·“禁播令”第三天违规广告仍狂播

=== 聚焦各地报道情况 ===

 北京:商家开打“擦边球”     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暂停播出“五类”电视购物节目,但开始改头换面登上荧屏。

 上海:正遭遇“信誉危机”     在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超速发展期后,“禁播令”折射出国内电视购物行业面临的“信誉危机”。

 天津:正加强节目规范     在电视购物“禁播令”正式实施的第二天,记者搜寻一些省、市、自治区电视台发现,仍然照播不误。

 广州:深夜仍在疯狂叫卖    “15天减肥36斤、腰围减小11厘米”……这样诱人的广告反复在耳边播放。

 西安:黄金时段仍播不停     在陕西省及西安市各电视频道这类产品广告即使是在黄金时段也在播出。

 举报电话被“打爆”     8月1日广电总局公布的举报电话86091111非常繁忙,一直占线。

    ·减肥丰胸广告"转战"到网上 美容广告铺天盖地

    记者发现,大部分电视频道都自觉抽起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涉及“停播令”的购物广告,但是取而代之的却是铺天盖地的美容类产品广告,个别美容产品如“美××”牌眼袋消依然大打“消脂”牌;有消费者发现,减肥丰胸广告从荧屏搬到了网络,多个网上购物网站上热卖减肥丰胸广告。>>阅读全文

    在某网站的销售区里就出现了前一段时间已经被央视曝光的“波丽宝”。>>阅读全文

    ·北京曝光多家非法“军队医疗机构”及售药网站 

    “中国军事生命基因工程科学研究院”等16家医疗机构打着“军队医疗机构”的牌子进行行医售药,经总后药监局核实,这些机构都是非法医疗机构。>>阅读全文

·“禁播令”缘何不起作用?                                         

    ·"禁播令"难禁播 且看电视购物暗藏多少暴利

    丰胸减肥等电视购物广告为何能够大密度长时间播出,又为何屡禁不绝,它的“生命力”来自哪里?记者对背后的利益链进行了调查。>>阅读全文

    ·责任过轻 震慑不够;市场无序 考验监管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发布广告的,将责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广告产生的利润可能是这些罚款的几倍、几十倍,罚款数只是九牛一毛。更何况,被查处的广告还只是少数。(来源:人民日报)>>阅读全文

    ·消费者不能一再被“忽悠”

    有专家认为,国家工商总局作为政府监管部门,要出台一道“禁令”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出现一定程度的滞后是可以理解的。但这道“禁播令”终究还是治标不治本,如果要治本的话,还是需严格执行《广告法》。此外,“禁播令”实施后,如果政府部门的处罚措施无法及时跟上,其效果还是会大打折扣。(来源:工人日报)>>阅读全文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表明系统已出现利益失衡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任由双方博弈,消费者利益必将受损。而监管者的职责,就是通过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来保持利益的均衡。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表明系统已出现利益失衡。(来源:中国青年报)>>阅读全文

    ·"三问"背后缺啥 虚假广告同样反映工商部门失职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商家也罢,广告公司也罢,媒体也罢,在虚假广告的出笼中,扮演的角色尽管不同,然而在利欲熏心、为利弃义这一点上则是一脉相通。工商总局认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失职。这当然没错。但是虚假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恐怕也同样反映了工商部门的失职。这样讲决不是空穴来风。(来源:中华工商时报)>>阅读全文

    ·权力代替法律赶不走“黑五类”广告

    虽然广电局表态称,一旦发现有违反《通知》的情况出现,立即会同工商执法部门予以取缔。但同时,广电总局也为自己留了一手。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说:“如果在60天内连续三次收到‘整改通知单’的,这个电视频道或广播电台将会被暂停广告发布,同时还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的微妙之处正在这里。有哪个电视频道或广播电台会傻到收到两次“整改通知单”还不赶快“公关”的地步?再怎么着也要熬到过了60天以后再收到第三份“整改通知单”吧。(来源:上海证券报)>>阅读全文

·明确责任 严查顶风违规                                         

    ·广东:违反"禁播令" 追究媒体领导党纪政纪责任

    广东省日前对违反电视广告“禁播令”者发出最后通牒,除处以重罚外,将对顶风违规的媒体负责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把违规广告公司列入重点监管的“黑色失信企业”。这是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广东省广告监管联席会议获悉的。 >>阅读全文

    ·总后确认16个盗用军队名义从事非法医疗活动机构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日前确认16个盗用军队名义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机构。这些机构利用地方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刊登假药广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

    据总后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有关规定,军队医疗机构不能发布任何药品广告,一切打着军队旗号在媒体上所作的药品广告,都是非法骗人的。 >>阅读全文

    ·国家工商总局:名人做广告出差错将被追究责任

    名人明星做广告本无可非议,但凡事要有个底线。对于做广告这件事,起码不能不加选择,不能只要给钱,就什么话都敢说,甚至明目张胆地说假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底线已不仅是选择代言产品的底线,更是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所必须有的底线。 >>阅读全文

    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屈建民强调,现在不少广告请名人做代言,国家有关部门考虑到社会名人对百姓的影响力,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要求。因此下一步将对公众人物具体的播放行为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出现违规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阅读全文

    ·国家工商总局公告二季度八个违法广告 
    ·上海:重点整治十种虚假违法广告

 

·新华时评:治理虚假广告为何会"按下葫芦起了瓢" ·新华时评:治理虚假广告为何会"按下葫芦起了瓢"
·"禁播令"商业道德缺失:一块不断长大的绊脚石 ·山东仍有一些电视台对“禁播令”置若罔闻
·营销革命还是推销游戏? 电视直销需套上"笼头" ·污秽夹报广告 岂能为赚钱无视伦理道德?
·抗禁播令坚持骗人 有电视台胆真大 ·广东省将追究违反广告“禁播令”媒体领导的责任
·禁播令能否还观众一个“洁净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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