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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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互利” |
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全面放开——
“现在我们公司正在和赣州电力部门接洽,如果进展顺利的话,年底有望建两个电站。”江西个体私营企业瑞信集团总裁徐洪兴奋地告诉记者,“这都得益于省里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几年前就想干的事现在终于可行了!”
江西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并实行,像瑞信集团一样的民营资本得以“解禁”。早在2000年,以生产经营消防器材为主的瑞信集团就有了进军电力系统的实力和愿望,“可惜当时政策不允许。现在虽然晚了一点,但我们对这个行业还是有信心。”徐洪对公司的投资前景踌躇满志。
据了解,《实施意见》放宽了非公资本市场准入范围,允许非公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允许非公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给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济民可信集团总裁熊国庆认为,市场准入范围放大,融资渠道变宽,《实施意见》将更利于民营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记者
刘建林)
安 徽:叫停能源行业“垄断福利”
产品不得无偿提供本单位职工或“关系户” ——
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叫停电、煤气、天然气等生产经营单位对“关系户”和本单位职工便宜甚至免费使用水电气等能源的“垄断福利”。
安徽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21日审议通过的《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明确规定,“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能源产品或实行包费制”,“违反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时下一些垄断性的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以福利为名,向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户”无偿提供能源产品或实行包费制,甚至相关垄断行业之间形成“关系户”,出现“你不用交水费,我不用交电费,他不用交燃气费”等现象,这既造成对有限资源的浪费,也是一种社会不公现象。安徽省人大经济委员会能源处有关人士介绍,《条例》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将加大《条例》贯彻力度,确保令行禁止。 (记者
何聪)
民航总局:竞争有利于行业发展
航空运输周转量世界第二,老百姓可选择更多航班——
日前,《反垄断法》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坚决支持这一法律进入立法程序,期待它尽快制定出台。
他介绍说,民航近几年一直坚持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并且取得了很大成绩,例如民营航空公司相继成立,外资进入货运航空领域等。
这位负责人介绍,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也使民航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几年来,民航各项指标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最新统计,2005年,我国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在世界的排名由第三位上升至第二位,超过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航空运输大国。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搭乘飞机,有更多的航班可以选择,享受到更灵活的票价。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引入竞争。相信《反垄断法》的制定出台将更加有利于民航今后的发展。记者
白天亮 (邱 炯/绘)
=== 深度解析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草案“六大亮点” 将使外资并购更规范
备受关注的反垄断法草案如期出现在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这意味着,历经19年之久的起草历程之后,反垄断法终于正式进入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
"经济宪法"走近中国经济 透视《反垄断法》草案
一些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搞垄断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行业垄断的苗头开始显现;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些跨国公司滥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打压国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