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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影楼有六“忽悠” 消费者无奈被动接受服务
2006年05月12日 11:18: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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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石家庄5月11日电(记者王民、曹国厂)河北省消协人士对近年来受理的涉及婚纱摄影方面问题的投诉情况分析后认为,部分影楼、摄影中心往往抓住新人会考虑一生就这一次的心理,在六方面忽悠消费者。

    共用物品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婚纱、礼服、化妆器械等物品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细致的卫生消毒措施,有些物品表面上还存在着污渍、口红等不洁物质。由于这些共用物品大都与皮肤直接接触,卫生不达标,极易传染皮肤病,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婚纱照存在虚高标价问题。据了解,目前拍摄一套婚纱照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元。业内人士透露其成本远非人们的想象,价格上存在较大水分。而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材质不懂的情况,在材质的选用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欺骗消费者。

    玩弄文字游戏,与消费者签订不公平、不合理的协议。据介绍,目前,我国尚缺乏统一的关于影楼摄影方面合同的制式文本,消费者所签协议往往由商家事先拟定而成,这种协议大多限制了消费者权利,规避了商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在收取订金、押金、预付款后,故意将收据内容写成“订金”,如果消费者放弃拍摄就拒绝退还订金。

    利用最终解释权规避法律责任。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商家往往以最终解释权为由,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寻找借口,替自己开脱,以此来规避责任,逃避风险。

    虚假承诺,缺乏诚信。有些影楼为吸引顾客,利用某些消费者或名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特别以“感恩新人,优惠大酬宾”“店庆”等各种活动为名,搞一些“假打折”“假优惠”,向消费者许下种种诱人的口头承诺,一旦双方签订协议,他们的服务就会大打折扣,不能做到有诺必践,严重违背了服务行业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

    巧立名目,增设新情况,迫使消费者多付费。一些影楼在履行服务时,往往会制造一些消费者预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借机多收费。如赠送水晶照片,却不告之具体尺寸;送婚礼当天鲜花,却以头花来代替等。由于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并未在合同中约定,往往会把消费者置于两难境地,迫使消费者被动接受他们的服务,而且服务价格较高,层层加码,从中赚取更多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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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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