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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发展可再生能源 增加供给
2006年04月21日 07:59:1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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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能源工作,审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2005年能源工作和2006年主要任务》的汇报,审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能源问题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必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能源节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能源供给,调节能源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努力开创能源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培炎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能源供需紧张状况有所缓解,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推进,能源工业改革继续深入,能源对外合作力度加大,能源法制建设和规划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当前能源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国能源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确保能源安全,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给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的重大战略任务。要充分认识做好新的发展阶段能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能源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更大力气抓实抓好。

    会议提出,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大力抓好能源节约。要切实把节约能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键是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的财税、信贷、技术、价格等政策。要增加节能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和节能技术改造。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公布各地区和主要行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情况。(二)着力提高能源产业技术水平。要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切实增强能源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能源技术,加快热电联产、煤炭先进开采、能源综合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应用。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坚持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相结合,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组织研究开发,提高重大能源技术装备自主研制和集成创新能力。(三)加强能源立法和规划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十一五”能源总体规划,修订完善有关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发挥规划对能源节约和发展的引导作用。

    会议指出,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重要作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要更加重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发展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技术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尽快使优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资源潜力巨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液化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以规模化建设带动产业化发展。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包括营造市场需求、消除市场障碍、财政税收扶持、推动技术进步、培育产业体系、加强法制建设等,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不断提高优质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会议对进一步做好能源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能源工作。二要把握大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三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能源工作。四要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五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能源协会和企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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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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