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所有市场主体在平等的起点上展开竞争,这是对民营企业最好的支持,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
日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出台意见,表示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符合条件者在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作为地方政府对于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呼应和落实,这样的政策自然受到民营企业的欢迎。“非公经济36条”使民营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这些具体措施则让民营企业感受到的暖意越来越浓。
从很多方面看,民营经济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功臣”。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的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已达49.7%,是实实在在的“半壁江山”;民营经济税收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60%;去年民营经济吸纳的劳动力占城镇就业的75%以上……
然而,在经历了快速成长的喜悦后,民营企业也面临着不少烦恼:很多民营企业正处于向大公司大集团转型的关键时期;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在高新技术产业、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中施展拳脚;民营企业始终面临着资金瓶颈的约束;民营企业在技术升级,自主创新方面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近年来德隆、格林柯尔等民营企业“巨头”的解体,也揭示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显然,这其中有很多问题,单凭民营企业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
正因如此,当“非公经济36条”提出从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时,民营企业无不为之感到振奋。一年来的积极变化也是有目共睹。这方面,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感受最为真切。据全国工商联的一顶调查,近七成的企业经营者和工商联人士对“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50%的受访者认为,在行业准入、政府沟通和舆论环境等方面,民营企业面对的情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另外,在基础设施、电信、公用事业和教育等领域,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等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不过,并非事事尽如人意。调查中,仍有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垄断行业改革缓慢,认为融资难和税费负担过重的人数也有所上升。目前,一些束缚民营企业手脚的部门规章依然在发挥着作用。湖南某县居民存款有16亿元,而民营企业每年却只能得到1亿元贷款。
这些现象存在的原因,有些是观念上的,有些是体制上的,还有可能夹杂着利益因素,总之提醒我们,“非公经济36条”的完全落实还需要努力。
平心而论,民营企业所要求的并不是什么特殊照顾,而只是公平的机会。让所有市场主体在平等的起点上展开竞争,这是对民营企业最好的支持,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公经济36条”落实的步伐还可以再快些。(午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