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一位和广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的知名律师向《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考虑到德勤作为审计方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科龙的重组工作,广东当地有关部门非常支持科龙股东起诉德勤。”
3月29日,一位科龙电器股民以注册会计师法和新证券法为依据,正式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德勤的诉状。这位股民要求法院判令德勤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其损失495元。
上述知名律师告诉记者,“这次起诉,正好符合了广东当地有关部门的思路。科龙的重组,是必须要继续进行的;而科龙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又是需要保护的,怎么办?如果股民起诉科龙,一下子在法律上把科龙打死了,谁敢来接盘搞重组?因此,直接告德勤,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海信以最高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可以控制科龙的股权,虽然目前仍未完成过户,但这一初步收购价一直是存在巨大争议的。因为未经过市场化竞争而进行的收购,可能会损害科龙利益方的利益,尤其是科龙的债权人。”这位知名律师说。
他表示,“那些作为科龙主要债权人的银行,怕格林柯尔一旦这样卖了科龙,就跑掉了,对科龙的后续事宜不管不负责了。这时,科龙的流通股股东再来起诉科龙本身,或者起诉格林柯尔,那怎么办?所以,追究德勤的法律责任,对科龙、科龙股东以及科龙债权人而言,是多赢的。” (记者 岳敬飞)
科龙股东正式起诉德勤 要求道歉并索赔495元
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股东首次起诉会计师事务所。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案的法律依据,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而是注册会计师法和新证券法。
原告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第一,判令被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第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被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495元;第三,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事件聚焦 ====
审计科龙年报大失水准 德勤可能成为中天勤第二
日前有报道称,近期中国证监会将举行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勤")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原因是在审计科龙电器年报时,德勤没有尽到法定义务。
如果证监会处罚德勤变为事实,德勤将成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首个获此"殊荣"的公司。此前,会计师事务所遭罚的最为著名的类似案例,是发生在2001年的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被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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