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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前)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当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我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草案二审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在充分吸收立法听证会上公众的意见后将提高到1600元。 新华社记者马占成摄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 孟娜 倪四义)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草案二审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在充分吸收立法听证会上公众的意见后将提高到1600元。 今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首次提交审议时,修正案草案第一条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2日说,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9月27日举行的个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踊跃申请报名。最后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所得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面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从4982名申请人中遴选出20名公众陈述人,加上草案的3个起草部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广东、安徽、内蒙古4个省、区、市财税部门的代表,共28名公众陈述人作了陈述发言。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张低于1500元的2人。 胡光宝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对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普遍表示满意;同时,也有不少常委会委员和多数公众陈述人认为,还应再提高一些。 人大法律委、财经委、法工委经综合研究各方面意见,认为:草案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基本适当;如能再适当提高一些,可以更充分地解决好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问题,更有利于与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增长趋势相适应,使法定标准更有适当的前瞻性,有利于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 胡光宝说,为了更好地体现民主、反映民意,并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建议将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完)
个税听证:八成职工建议将起征点提到2至3千元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这 20名公众陈述人来自东中西部,代表不同收入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他们当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7人,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10人,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的2人,对听证事项持其他意见的1人;来自东部省市的8人,中部省市的6人,西部省区市的6人。他们的月工薪收入,既有在1500元以下的,也有在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或者10000元以上的。他们从事的职业,有企业职工、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务员、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55岁。 网友热议回顾 新华网友:1500元个税起征点实在太低,西部地区,许多公务员都是单职工,一个人既要赡养双亲又要养活妻子和子女,还要支付子女的教育费,家庭医疗费。就1500元的收入已经是低收入家庭,农村中小学教师更是苦不堪重负,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可以和农村贫困户相比,建议:1、个人税应看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是否达到800-1000美圆;2、 交税底线在5万元/年/家。 新华网友:2000千左右较为合理.应该按多数情况而定,大部分工薪阶层的工资并不高,由其是西部的人员工资更是不能与沿海城市相比,1500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也不会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既然关系到大众的利益那就要听取来自于大众的呼声!! 更多>>>
专题解读: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法修正案 起征点提至1500元 剑指贫富差距过大 个税法修改还要审两次 最快可能于明年一月执行 个税免征标准调至1500元的实际意义 个税起征点涨700元 各收入段每月少缴税一览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调整的实质内容 ·个税法修正案可能年内出台 年终奖有望少交个税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望获通过 工薪族可合理避税 ·再谈个税:4种误解5个关系 惯性制度看富人逃税 ·本网专访贾康:高收入者偷逃税 45%档税款近零 ·北京大学教授林毅夫:个税改革勿带仇富心理 ·专家:"富人缴纳应缴的税"是个税改革成功的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