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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8日电
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以下领域: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二、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业务。
三、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
四、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刷、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文化行业和领域。
五、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下列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上述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
六、非公有资本可以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参与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从事上述业务的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非公有资本可以控股从事有线电视接入网社区部分业务的企业。
七、非公有资本可以开办户外、楼宇内、交通工具内、店堂等显示屏广告业务,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宾馆饭店内提供广播电视视频节目点播服务。有关部门要严格资质认定,明确经营范围,加强日常监管。
八、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其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还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关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规定办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办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取缔违法违规经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九、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有线电视传输骨干网等;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等业务;不得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不得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不得进入国有文物博物馆。
十、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根据本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国家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清理和修订与本决定相抵触的规定。外资进入文化产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完)
上海大力吸引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上海今年出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纲要》,其中提出目标:到2010年,上海市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将达到500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百万元私企过百万
非公经济驶入快车道
自今年2月底中国政府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以来,中国非公经济明显加快了发展步伐。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投资融资、财税支持、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出现历史性突破的消息不断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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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产业陆续向非公资本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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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数字电视首次对境内非公资本开放
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再出新政,发布《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鼓励率先实施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试点单位,采用联合、合作、投资入股以及兼并等方式,跨地区从事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和业务开发。
民航业向民营资本开放
航空公司机场控股将受限
民航总局日前下发《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鼓励国内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民航业。规定同时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机场;深圳、厦门、大连、桂林、汕头、青岛、珠海、温州、宁波等九个城市的机场应当保持国有或者国有控股地位。
我国铁路开放四大领域
鼓励各类非公资本进入
我国铁路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铁路建设、运输经营及运输装备制造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民营油企长联石油“破冰起航” 期待与忧虑同在
今年2月底颁布的“非公36条”打破了民营资本进入石油行业的政策壁垒。但最大的民营石油企业航母能否在石油产业领域闯出一片天,现在还是未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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