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新私付首月”是啥意思?
优惠条件用大号字,关键性的限制条款却用几乎无法辨认的比蚂蚁还小的字体。这是一些不良商家在媒体发布广告常用的欺诈手段。日前,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读报时遭遇了广告欺诈,广告中的关键性条款需用放大镜才能看见,导致自己遭受了经济和精神双重损失。
王先生说,早些时他在北京某都市报上看到一则广告,某通信技术公司推出新的服务项目:电话线上网每天1.2元。电话线上网如此便宜,谁能不动心?于是,王先生就按照该广告所提示的步骤进行了加入操作,成了该项目的用户。本想落个实惠,不料王先生月底去电信局交电话费的时候,发现帐单上多出了200多元的信息费。明明是每天1.2元、一个月36元的上网费,怎么会就猛增为200元了呢?
原来,陷阱就在广告上。记者看到,该公司刊登的广告上,大号字体为“网费低!低!低!1.2元/天”,然后标出了用户上网时所需拨号码、用户名和密码等具体操作步骤,此外并无其它明显标记。王先生对记者说:“当初只看到了网费低,操作步骤也简单,啥也没想就上了它这艘‘贼船’,万万没有想到这则广告还藏有隐蔽的陷阱。”接着,王先生拿出放大镜,指着广告上的一排非常模糊、乍看类似墨线、肉眼几乎不可见的字迹说:“就是这些字惹的祸。”记者拿过放大镜,再三辨认,才看到“限新私付首月”小小的六个字。
字小倒也罢了,“限新私付首月”到底是啥意思?王先生说:“我数次给他们公司打电话才弄明白,原来这比蚂蚁还小的‘限新私付首月’几个字,其意思是‘仅限新用户有私人住宅的第一个月’。这些字细如毫发,谁能看得见?这句话言语不通,谁能看得懂?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吗?”
记者拨通了该项目的运营商、北京天网讯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咨询电话,一位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新用户的第一个月网费1.2元/天,以后是2.4元/小时,而且还要交1.2元/小时的电话占线费,”记者随即翻看了一下该广告,并没有体现还有1.2元/小时的电话占线费。当记者问其‘限新私付首月’该如何解释时,该工作人员说是报纸广告部的事。当记者向该报纸广告部询问此事时,一位广告部的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这些都是广告代理公司要求的。”而广告代理公司则称,他们是完全按照广告主的意愿和要求发布广告的。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查阅了《广告法》,了解到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而他手中的这则广告完全采用欺诈手段,却重重闯关,堂而皇之走上媒体版面,着实让人愤慨。王先生说,他正在联系律师,准备起诉有关责任方,打一场公益官司。(记者 王海,实习生 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