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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历程·
国务院六道金牌构成今日风景
1987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对股票、债券的发行、转让等问题作了规定。
1992年,国务院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并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
199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一基本行政法规。
1993年7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发了《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同年9月,证监会颁发了《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之后还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1995年12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