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发生的金融大案,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尽管这些案犯的作案手法多种多样,但"家贼"作案居多似乎是一大特色。特别是前些时,中行大连分行营业部一名叫翟昌平的员工,竟能挪用600万美元银行资金用于赌球和挥霍,一个硕大的问号油然升起,偷银行的钱怎么比掏自家的腰包还要容易?
鄙人已过"知天命"之年,积数十年之人生经验,觉得掏自家腰包也非一件易如反掌之事。未成家之时,父母对我的腰包管得颇紧,生怕乱花乱用;成家之后,掏腰包时得和太太商量了,从不敢"独断专行"。即便到了可掏腰包之时,也麻烦不少。上银行取钱要排长队,有一次为了转一笔账,可能衣着土了一些,柜台小姐对着我的身份证左看右看,签名对笔迹时还搞了两遍。不过,对这种"认真",我很感激,这至少是对储户的尊重与负责。
按理,打理银行的钱是一件"责任重如山"的事,怎么在中行大连分行那位叫翟昌平的那里,反而比掏自家的腰包还容易。"诀窍"何在?没有"诀窍"!就是"钻空子"!什么"空子"?有制度不执行的"空子"。非但不执行,还对潜伏的"定时炸弹"遮掩甚至找"替罪羊"。如此上行下效,动辄挟巨款潜逃,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哲人培根有言:"没有执行的制度,比没有制度更可怕"。没有制度,可以制定;有制度形同虚设,一切监管便成空言。看来,银行改制,要从最初级的ABC做起。 (诸葛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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