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由于单位内的正式工资较低,于是,劳动者从单位外获得收入的现象就比较普遍。比如,目前体制内单位的正式工资较低,一般月收入1000来元,但单位常常集资盖房或组织筹款买房,职工需要交纳数十万元之多,如果仅靠单位内的工资,需要攒几十年,而且不吃不喝,一分钱也不花,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实际上这等于承认了单位外收入成为主要收入。当然,单位外收入还有纳税或逃税问题,这是判别这种收入是否为灰色的主要标准。李强举例说明,香港地区是全世界对员工全时劳动外工作管理最严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相对工资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的大学教授的年薪可达100万港币以上,甚至比美国教授年薪还高,但大学教师赴外地讲学等活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而且每人每年只有很短的时间可以请假。而内地刚好相反,大学教师工资水平不高,学校一般也不管教师在外面赚钱。其他一些体制内单位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李强教授认为,这也是中国用工和收入体制紊乱的一个方面。
员工“劳”有余力也就说明了单位实际上没必要雇这么多人,从这个角度看,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出现的大量员工下岗现象,正是对这种紊乱体系进行调整的一种“退出”机制。内地用工和收入体制的现状虽然比以前有所进步,但比其香港还是混乱得多。
非法收入李强教授认为单位外收入仍属于劳动所得,只要依法纳税,仍属正当收入,而且八小时以外的劳动同样为社会创造了新的价值。同时,这种劳动和收入,也可以认为是对人浮于事、“劳”有余力的现行用工收入体制的一种调整。但隐形收入的第三个层面,即非法收入,或者叫不正当收入,则是完全应当否定的。
非法收入主要通过受贿和贪污等腐败行为获得,来源极其复杂,涉及到法律问题,不是一般的隐形收入,而这种隐形收入是激化社会矛盾的最重要原因。
李教授指出,贫富问题是当代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但更重要的不是人们有多少钱,而是这些人为什么会有钱,钱是怎样来的。中国老百姓是讲道理的,本事(正当本事)大的 ,收入多,老百姓是能够接受的。因此,隐形收入的核心问题,是防止不正当收入,即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至于前两个层面的隐形收入,李强认为,这两类由于现行用工收入体制而产生的隐形收入,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逐步得到解决。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建立三个市场,即商品市场、金融信用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记者 鲍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