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财经频道 >> 财经要闻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将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新华网 (2004-02-03 17:39:4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谢登科)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行政事务将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打造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阳光工程”。

    国土资源部3日在此间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即将实施的行政为民措施,内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这些措施的实行,将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布的十项为民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公开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土地、矿产方面的依法收费;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信息;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等信息;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称,推进行政为民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形成政令畅通、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的良好部风,在全社会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完)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 国土资源部公布本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禁令” (2004-02-03)
· 国土资源部:我国政府承诺公开公正管理国土资源 (2004-02-03)
·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3.1施行 (2004-02-02)
·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春节献辞:肩负起神圣的重任 (2004-01-29)
· 建设部等: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 (2004-01-21)
·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 (2004-01-17)
· 孙文盛:拆迁安置问题不解决 不报批城市建设用地 (2003-12-31)
· 孙文盛:涉及领导干部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将被重点查处 (2003-12-30)
· 国土资源部:2003年我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近200起 (2003-12-29)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