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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专家明星药效广告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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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02日 08:28:16 来源: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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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昨天(1日),为期4个月的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食品、药品、家电、玩具、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被确定为本次整治的重点产品。
(资料图片) 昨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上,北京市政府将此次整治行动,分别落实到工商、质监、卫生等有关责任单位。 食品被确定为此次整治的10类重点之一,其中蔬菜水果、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3类食品,作为重点整治产品。 北京市副市长陆昊说,当前北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城乡接合部地区食品安全不容乐观,整治中特别要重点整治麻辣烫、烧烤摊等小食品摊点经营问题。 北京市副市长赵凤桐称,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杜绝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还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进出口产品整治中,非法进口的食品、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必须全部退货或销毁。(刘建宏) “公众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葛优在电影《天下无贼》中使用的这一句式,用来形容他此时的境遇,可谓十分贴切。肉没吃着肉还沾了一身腥,真可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不过,近年来与葛优“同病相怜”的明星还有很多,从新兴医院、眼保姆到藏秘排油,从唐国强、文清到郭德纲,一扇扇“广告门”,把“名人广告代言”简直弄成了一个高风险行当,同时也把某些名人利令智昏的一面展示于公众面前。由此,诸多明星声望下降,遭遇许多批评挖苦。
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称,2005年7月,公司与北京中乾龙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陆毅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聘请陆毅做产品形象代言人。合同约定,陆毅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代言或参与拍摄其他与合同中所涉及产品相竞争的产品广告。截至2006年7月,公司分三次支付了192万元的酬金。但今年2月,江苏可迪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了以陆毅为形象代言人的宣传广告。于是,新日公司把中乾公司和陆毅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多付酬金7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8万元。目前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全文 北京市公安局对外宣布,自立案侦查亿霖木业集团赵鹏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以来,已经先后抓获以赵鹏运为首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三名亿霖集团主要成员在通缉令发出后陆续自首。另外,亿霖集团形象代言人葛优退还了359万余元的广告代言费。 >>全文 由《时代商报》推出的“最刺耳明星广告”大评选活动前日截止,本次活动共接到读者电话和邮件选票1200余个。读者们纷纷以自己的方式来“发泄”对明星广告的诸多不满。前日记者将选票进行统计,付笛声、任静夫妇所做的妇炎洁广告获得最高选票,成为最刺耳的广告。紧随其后的是巩俐做的大洋摩托广告以及何洁做的清逸洗发水。 >>全文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消费者状告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虚假宣传案日前在北京崇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郭德纲在法庭上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郭德纲表示已认识到违规,消费者当庭撤销了对郭德纲的诉讼。 >>全文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情节严重”细化为四类情况: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广字[1991]第337号文也对广告经营违法案件中非法所得如何计算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广告经营承办或代理内容违法广告的,以全部广告费收入作为非法所得……”可见,国家对虚假宣传并没有置之不理,而是司法、行政双管齐下。但身陷虚假宣传这一坑污泥浊水中的名人,怎可以逍遥游呢?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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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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