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3月16日电(记者朱国亮)甘肃省政府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甘肃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今年将再提高10%。
这是甘肃省2005年以来第三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4年,甘肃省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28元,2006年提高到了153元,但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次提高标准后,甘肃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将达到168元,接近全国2006年底169.9元的平均水平。
甘肃省民政厅厅长梁国安说,甘肃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能够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接近全国的平均水平,已十分不易。据了解,2006年,甘肃全省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68.2万人,提高标准后,预计2007年保障人数将增加到71万人,全年资金需求量接近8亿元。
梁国安还介绍,目前,甘肃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按地区分为5个标准,最高的是兰州市,提高后的标准为230元;最低的是清水县等50个贫困县,提高后的标准为138元,全省提高标准工作预计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