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公布69种“伟哥”保健酒 椰岛鹿龟酒列涉嫌者名单
新华食品北京8月1日电(娄奕娟) 7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51家企业因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现已被要求立即停产并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另外,涉嫌违法添加的椰岛鹿龟酒等35种产品正在调查中。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包括山西曲沃县吉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国健酒,长春鑫汇鹿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鹿鞭神液酒,烟台鑫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力源养生酒、鑫达神力源酒;烟台市华海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合酒、御合九开酒;河南省汝阳县杜康泉酒厂生产的玛卡爽三天酒等。
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包括辽宁桓仁五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帝春酒、阳春酒,长春市九鹿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四川省东圣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御堂养生酒、古御堂虫草养生酒,等等。
通告同时公布了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产品和企业名单,涉嫌产品35种,涉及标称企业32家。其中,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出现在“涉嫌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名单中。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企业中,已有19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
通告要求,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经营者应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均须开展自查。凡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产品,召回已售出产品,并报告违法产品名称、批次、数量及流向等情况。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