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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4年09月25日 09:59:16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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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市[2014]86号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促进绿色食品贸易流通,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和信誉度,经农业部批准,中心决定于2014年11月6日-9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办“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本届绿博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上海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现将绿博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绿博会经数年打造,已经成为宣传展示绿色食品发展成果、促进绿色食品贸易的有效平台。举办绿博会,对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绿色食品市场和品牌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和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绿办(中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强化措施,做好组织参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

  各地绿办(中心)要认真组织落实绿博会筹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筛选本地规模大、知名度高、有实力的企业参展,同时积极邀请当地采购商到会洽谈采购;二是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商务推介活动,增强企业参展效果;三充分利用当地宣传媒介,做好绿博会宣传工作。

  绿博会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附件和组委会即将下发的《参展指南》和《工作手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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