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日前在海南省率先试行食品卫生“阳光监督”做法,今后,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广大市民可通过贴在其门口的公示牌一目了然。
据介绍,其做法是由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原料采购与贮存、环境卫生、加工过程卫生等环节进行检查,根据监督量化评分结果,分别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结论,并通过悬挂在饮食单位大门口醒目处的告示牌,向社会公布。同时公示卫生监督员姓名、卫生监督投诉电话,以让注重卫生、信誉良好的商家赢得更多回头客,让部分将食品安全视同儿戏的商家暴露于阳光之下,自毁财路。
为便于食客识别,对不同卫生状况的餐饮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将在其门口贴上不同的脸谱标志。比如,红色的“高兴的笑脸”表示良好,浅红色的“浅浅的笑脸”即为一般,若是绿色的“哭泣的脸”,则意味着该店食品卫生条件差。
省卫生厅负责人认为,实行食品卫生“阳光监督”,将增强食品卫生监督的透明度,提高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效能和卫生监督水平。试点成功后,这一做法将在更大的范围内逐步推行。(作者 卓上雄 陈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