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9月14日电(记者高静)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日前要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在经营销售蘑菇类食品的过程中,要认真挑选,防止有毒蘑菇混入;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和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不得采购食用野生蘑菇,谨防中毒。在购买过程中要检查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报告,并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不买不常见的蘑菇。
蕈即蘑菇,有的可以吃,有的有毒,目前已知的毒蕈有80多种,其中剧毒的有10多种。毒蘑菇包括褐鳞小伞、白毒伞、肉褐鳞小伞等。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中毒表现多样,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精神兴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流涎、流泪、血压上升或下降、瞳孔缩小或散大等神经系统症状;黄疸、肝脾肿大等溶血症状;日光性皮炎和肝、肾、心、脑等脏器损害,其中以脏器损害最为凶险,死亡率最高。
一旦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