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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保镖的困惑:第361行的尴尬何时解?
2010年01月04日 09:12:50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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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吴小康  

    保镖业未来:应以疏为主

明星常常遇到众多“粉丝”热烈追捧的场面,带来人身安全隐患。新华社发 尚洪涛 摄

    目前,工商部门允许“保镖公司”性质的企业进行登记和经营。“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我们就可以做。”华武说,保镖只限于被动防卫,不能主动进攻别人。这符合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防卫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尚无对私人保镖业进行规范的内容。2009年10月发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所谓保安服务是指: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有专家认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保安服务业制度化的立法工作,建立保安法体系,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保安服务业的法律地位等问题是提高保安服务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范围内有关国家和地区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经验。

    专家表示,作为一种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安全服务的组织,规范保镖业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是严格施行“准入制”,由国家制定标准,拟从事保安服务者需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从事保安服务业的条件后方能得到认可。此外,还要明确这一行业的经营范围与内容,建立健全行业组织,提高其自治能力。


(责任编辑: 王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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