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阜阳“白宫书记”案终于进入审判程序,但审理过程中种种违反程序正义要求的做法,让审判过程饱受质疑。
“神秘”开庭,是不够自信,害怕无法控制庭审局面?是担心被告当庭翻供,让检察机关面子难堪?还是想“暗箱操作”,变相维护被告……
在舆论的强烈质疑下,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好歹有了姗姗来迟的“回应”。但是,这个“回应”明显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
针对公开审理“神秘化”的质疑,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通过《人民法院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应说,“庭审当天,一些媒体记者来院要求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因旁听证已发放完毕,一些要求旁听的人员未能进入法庭旁听庭审。”
但现场记者反映的情况截然相反,“芜湖市中院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小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家属只给了2个旁听证,空荡荡的位子剩很多。”想参加庭审的记者们被法院无情地拒之门外,倒是记者拿着受害人提供的旁听证,也被“火眼金睛”的法官给识破,强行带出法庭。
该发言人称,“开庭前,我院依法通知了各方诉讼参与人并向申请旁听的公民发放了旁听证。”并且做到了“人性化执法”——“考虑到天气较冷,我院安排了记者休息室,并安排专人提供服务、介绍情况。”
记者是来听审的,又不是来喝咖啡的。“安排记者休息室”,记者真需要这种“人性化”吗?而且,有记者反映,所谓专人服务、介绍情况的事情根本“没听说过”。
真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芜湖中院越抹越“黑”,难以让人信服。
公开审判的价值正是在于融入舆论监督的力量,旨在追求司法的公平、公正。为何要如此神秘?为何如此害怕监督?人们还在期待更有说服力的答案。(刘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