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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学校”:有多少房产商有令不行?
2009年10月29日 09:10:37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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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莺  

    政府联合监管有名无实 开发商缺乏社会责任

    小区教育设施不完善,究其原因,既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也有房地产开发商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小区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不够重视。

    在教育预留用地上,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坚持依法行政、规划先行。“恒大苹果园”项目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最初动工时没有及时建设配套学校,原因之一就是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预留用地不足。

    南宁市建委于2009年3月发出一份《关于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22个应建未建配套教育设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整改。这22个住宅小区项目的房屋,大多已建成并出售部分房屋。

    南宁市人大表示,住宅小区项目在房屋发售前,需要通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环节,只要有一个部门把好关,开发建设单位就不可能规避责任,在没有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情况下建好并出售房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未能充分行使监督职能,联合监管有名无实。

    教育设施用地被挤占,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南宁“龙翔苑”小区是一个廉租房小区,部分业主入住后,在小区周边自发形成了一个自由市场,影响市容。2008年,经开发商与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议,“龙翔苑”小区清除了自发形成的自由市场,“借用”预留的配套幼儿园用地,将其开辟成为小区专用农贸市场。如今,这一农贸市场越开越大,已不可能搬走,导致小区幼儿园因用地被蚕食而迟迟无法动工。

    此外,一些开发商缺乏社会责任感,将占地多、投资大的配套公共设施放在最后建设,有的还将预留教育用地放在整个房地产开发地块中有土地争议的地方,使学校建设无法正常进行。

(责任编辑: 王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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