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提到,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居民收入不是新话题。党和政府对提高居民收入的决心很大,但一些地方领导积极性不高。比如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在基层调研时,追问企业主为何不给职工涨工资,有领导说:“工资标准高了怕影响投资环境,把好不容易招来的投资者给吓跑了。”还有人说,现在涨工资,会加速企业倒闭。如此过分放大涨工资的负面效应,就扔掉了公平效应。
提高居民收入的国家愿望要落实,需要清除不让利的拦路虎,树立让利于民、还富于民的思想。财富不仅属于政府和企业,更属于全体社会成员。按照市场分配、反哺于民的原则,他们的收入应该多劳多得,随行就市。
政府、企业已具备还富于民的经济能力。各级政府应该克服既得利益思维,抛却“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的保守思维,通过税收、消费券等手段调节,统筹提高居民收入,让群众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目前中国居民基尼系数已过0.45的红色警戒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进程。所以,有必要通过财富分配,让低收入者、工薪阶层提高收入,缓解继续拉大的收入差距。
总之,提高居民收入,最关键的就是各级政府和企业要站在发展、稳定和公平的高度,把藏富于民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彻底扭转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局面,彻底打破既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将让利于民、还富于民落到实处。(刘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