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受贿50余次、贪污公款,还创造性地创新出了“借款”索贿的方式,甘肃省白银市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砚田的“吸金”手段花样翻新。
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李砚田案6日被酒泉市检察院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办案机关初步查明,李砚田贪污、受贿金额高达200多万元。根据公诉机关的介绍,李砚田贪污受贿案背后,透露出的煤矿监管“潜规则”触目惊心。
有钱能使鬼推磨,安监书记“协调”煤矿兼并
在李砚田看来,手中的权力确实是“吸金”的最好工具,为了用好这个工具,李砚田或插手煤矿兼并,或借事故调查主动索贿受贿,在这个安监局书记的眼里,煤炭生产安全已经让位于金钱。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对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进行整合。同年五六月份,白银市平川区宏达、河畔、双龙、四方等煤矿的整合工作出现僵持。四方煤矿时任矿长丁某找到时任白银市安监局、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李砚田,请求协调将其它3个煤矿兼并至四方煤矿,使四方煤矿达到年生产能力9万吨的标准,同时承诺每年给付李砚田感谢费20万元。
在得到每年支付“感谢费”的承诺之后,经李砚田协调,促使另外3家煤矿由四方煤矿兼并。为“谢恩”,四方煤矿时任矿长丁某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至2009年春节期间,先后分6次给李砚田奉送现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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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9日,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发生冒顶事故,一名矿工被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为躲避安监部门的处罚,该煤矿业主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给死者家属赔偿26万元私了此起事故。之后,甘肃省安监局收到群众举报,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故进行调查,由时任白银市安监局局长的李砚田负责。
2008年4月,李砚田给宏达煤矿一位副矿长万某打电话索要现金,这名副矿长在一宾馆内送给李砚田现金1万元。同年七八月份,宏达煤矿法人代表为了尽快结束调查,到李砚田家中送上现金2万元和一些烟酒。
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甘肃天称公司经理蔡某为获得白银辖区煤矿的安全评估项目以及收取评估费事宜,先后4次给李砚田奉送现金82万元,李砚田均予以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