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政府信息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构建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将公共权力运行情况主动置于阳光之下,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让公众感受到我国构建阳光政府的决心,政府及时公开信息的举措最大限度地赢得了各方面的支持与理解,能够有利地推动事件的解决。从5-12汶川地震到毒奶粉事件,从阜阳手足口病事件到杭州地铁工程塌陷事件,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与效率越来越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5月1日公布实施。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最近,合肥市一位普通市民把两份要求政务公开申请书递交给了合肥市财政局和合肥市审计局,要求公开政府各部门招待费等信息。据了解这位市民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合肥市向政府部门提出此类申请的第一人。
随着政府公开政务信息力度的加大和公民主体意识的加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个人或组织会向政府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将会越来越大,那么备受公众所瞩目的政府招待费、办公经费等“敏感”地带是否应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如何保障公民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这些随之而来的问题考验着条例的可操作性,也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与打造透明政府的决心与勇气。

政务公开
漫画/邱炯绘
“我想知道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
11月23日上午,合肥市民章先生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提示,在网上填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分别发给合肥市审计局和合肥市财政局。在要求“公开内容”一栏中,他填写:合肥市政府公开各部门、各区县政府2007年度发生的财务账目信息,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全部经费来源及全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
章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只是想通过自己的这种做法,让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让公仆知道群众的监督”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沈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他表示,政府财政收入源于纳税人,“作为一名公民和纳税人,有权利知道每一笔钱是如何花掉的。”
温洪祥因此成为全国首位向政府部门提出公开财务信息的人而备受瞩目。

资料图片
虽然人们想了解“家底”的愿望迫切,但是事实上普通公众包括递交申请的人,他们在表达和行使这一权利的同时,内心深处对政府公开招待费信息的结果还是持观望态度。正如合肥的章先生告诉媒体记者的话:“我一开始并不能确定合肥市政府能否公开这些账目,因为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成功的先例。”,而合肥一位网友认为章先生向政府部门提出公开招待费的申请,客观上反映了公众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其勇气令人敬佩,但他对于该申请的结果并不乐观。而直到目前为止,并未见有接到申请的地方政府部门按照条例公布相关公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