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的哈尔滨6警察涉嫌打死人案尚未尘埃落定,黑龙江省再次曝出4刑警涉嫌刑讯逼供、伤害致死案。11月24日,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庆安县公安局4刑警涉嫌伤害致死案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被独家获准进入庭审现场旁听,目击了这一场对特殊案件的特殊庭审。

庆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前旁听人员准备进入 新华社记者 程子龙 摄

法警拒绝新华社记者带入录像设备 新华社记者 程子龙 摄
由于记者采访包未允许带入,只能用一张信封纸做旁听记录。 新华社记者 何山 摄
特殊安检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这是一场特殊的开庭。说它特殊,一是因4被告是现任警察,涉嫌刑讯逼供、伤害致被害人死亡,当地百姓对庭审显得尤为关注;二是因4被告的原领导、庆安县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富涉嫌买凶殴打查办此案的县检察长,当地百姓很早就这把这两个案子联系起来谈论。
鉴于此,当地有关部门对庭审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
在庭审前三天庆安县法院就发出通知,只有获得旁听证的人才准许进入庭审现场,为了保证对审判的监督,还特别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县政法机关的干部参加旁听。记者了解到,4位被告刑警,每名被告可以有10名亲友进入庭审现场。
庆安县公安局出动了60名警察负责庭审的安全保卫工作,审判庭楼内、楼外各30名警察。庆安县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在庭审的前一天下午,公安局就把法院的各办公室逐一进行了“检查”,开庭前又进行了一次“检查”。

法警对进入旁听人员进行严格审查 新华社记者 程子龙 摄
此外,负责安全保卫及维持秩序的还有庆安县人民法院的10余位法警以及绥化市检察院的10余位法警。开庭前,法院法警对进入的旁听者进行了严格的身份审查,有持有假旁听证者被清出。法院还分别在一楼和七楼对旁听者进行了两道安检,记者的手机和录音录像设备不仅被挡在门外,就连硬币也没能带进。
24日上午9时,庆安县法院7楼可坐110位旁听者的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几十名警察和法警森严戒备,随着女审判长一声槌响,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当庭翻供 4被告6律师质疑上千页书证
由于案情敏感,庆安县检察院派出了包括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长在内的4人“豪华”公诉队伍,4位被告也聘请了6位“名律师”出庭辩护,最大的一位律师已经75岁。
公诉人指控,庆安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松岩、巡警大队教导员朱春冬、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崔海龙、刑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范志国4人,在2000年5月侦办一起抢劫、杀人案件时,涉嫌对被害人李福祥刑讯逼供、伤害致其死亡,4人为逃避罪责,还三次订立攻守同盟,并伪造了对死者的讯问笔录。
当法庭调查刚刚开始,其他被告回避、法庭对每位被告分别进行调查时,令人意外的一幕就出现了:4被告逐一当庭翻供,崔海龙、范志国、朱春东、朱松岩对公诉人指控的故意伤害的罪名不予认可。这4人不但对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环节对其所做的综合供述笔录不予认可,对检察机关在案件起诉环节对其所做的综合供述笔录也不予认可。
“你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有疑义吗?”审判长问。
“有疑义,我的笔录是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说的,不是我的真实意思,因为当时检察院对我刑讯逼供。”被告崔海龙答。
“我也有异议,我的意见与被告的意见一致。”辩护律师说。
“我们也有异议,意见与被告及其辩护律师意见一致。”其他几位辩护律师说。
“由于被告及辩护律师有异议,法庭对此证据暂不予采信,待合议庭合议后再决定是否采信。”审判长说。
在随后的庭审中,4个被告与6个律师对公诉人出示的上千页的书证提出了异议,只对其中的少数内容予以确认。
法院为严格限制旁听人员张贴的通知 新华社记者 程子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