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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被曝光:侵犯隐私还是合理执法?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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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骏勇、凌军辉  

    行人乱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马路护栏等不文明行为,一直是各地久治不愈的社会顽症。除了简单的罚款处罚外,南京市交管局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试图找到更为有效的办法。

    近日,南京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潮,各部门相继出台措施规范各种不文明行为。继2006年推出对闯红灯者通告其单位的举措之后,南京交警又相继出台闯红灯者义务协助交警执勤半小时,以及对闯红灯者进行拍照曝光等新举措。

    然而,新举措一出台便引起广泛争议。一些市民认为,对这些乱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者实行这些处罚并不为过,违法就应该重罚。而一些法律界人士则对警方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这样的做法涉嫌侵犯公民隐私,属于不得已的“土办法”,其效果也不得而知。

“闯红灯”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资料图片)

    三年出三招 狠招治顽症

    近3年来,为了治理街头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南京市交管部门一直在探索有效的处罚办法。

    2006年,南京市交管部门率先出台强硬措施,对公务员、军人、教师等群体交通违法的,在实施处罚后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进行内部处理。然而,这项措施在具体实施中却遭遇一些尴尬局面。一些闯红灯者留下诸如“刘德华”“张学友”的假名字、假单位,或者干脆声称没单位,有的甚至表示“不记得自己的名字”,现场执法难度较大,有些抄告至单位后单位负责人却不以为然。

    2008年8月9日,南京交管部门又出硬招,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将让违法行为人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仅仅过了数日,南京交管部门再出重拳,规定从8月13日起,行人在南京市主要路口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警方拍摄并送当地媒体曝光。目前,南京市交管部门已成立8个交通巡回宣传整治小组,在主城区56个主要路口实行流动检查,一旦发现有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交警将进行拍照或视频摄像,每天下午集中送往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无论义务“站岗”还是曝光照片,都是加强交通文明教育的一种手段。今后,该市闯红灯者可能面临“罚款”、“抄告”、“协勤”、“曝光”四罚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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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荐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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