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在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海南“17日游”的旅途中发生了一个意外,59岁的游客闫育新在火车上病故,尸体由河南信阳第一人民医院暂为保管。随后,在千里之外的乌鲁木齐,死者家属和旅行社之间展开了一场运尸之争:谁去接“他”回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在旅游纠纷日渐增多的背景下,这起运尸之争,并不止于消费者如何维权的话题,其中还裹挟着关于权利和良知、伦理和文化,甚至如何对待尸体等不可回避的话题。
闫育新的“终点”之旅
2007年12月27日,59岁的闫育新乘坐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下简称中青旅)的旅游专列开始了他的海南“17日游”。但是,他不会知道此行还是他人生的“终点”之旅。
据同伴史先生介绍,一路上性格开朗的闫育新玩得非常开心,他主动用自己的摄影机为同行旅伴摄像留念,在海南和广州还为家人买了各种各样的礼物。在途经深圳时,闫育新曾两度会见了他的网友王先生。
2008年1月8日,结束了武汉的行程后,旅行团又踏上了前往河南洛阳的旅程。中青旅向自治区旅游局递交的《关于闫育新先生死亡事宜的说明》上对闫育新的死亡经过进行了说明:游客谭某说,9日早上6点左右他起来上厕所,看到闫育新已经起床,正坐在车窗旁看外面,和他聊了两句,后来谭某又上床睡觉,但还没有睡着就听到有人喊道“老闫倒了”。过了一会儿,就听说老闫不行了。
另一位曾姓游客在《说明》上也证实:“闫育新当时摔倒在地,面无血色,嘴巴呈紫色,估计可能是心脏病犯了。我赶紧将自己的救心丸给他,这时,医生已经过来了,说‘已经放不进去药了’。”
据史先生介绍,老闫倒下的时候,导游谭海生并不在现场。因为他们400余人的旅游团只有5个导游,“事情很多,照顾不过来”。
7时许,中青旅总经理助理张玉明向闫育新家人通报了此事。
8时30分,旅游专列停靠河南信阳站,张玉明将闫育新的尸体移交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暂时保管。同时,医院对闫育新尸体进行了初步检查,随后出具了“心脏骤死”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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