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接连发出通知,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然而,不少专家、学者、网友甚至一线的管理机构,在肯定文化主管部门的初衷之外,也纷纷呼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少数恐怖灵异“糟粕”被清理出文化市场,固然大快人心,但文化管理部门也不能“因噎废食”。“恐怖灵异”所引发的方方面面问题,难以用一个“禁”字了之。我国应该加快研究音像制品等文化市场的分级管理制度,将适合成年观众欣赏的内容与危害青少年的内容“分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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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灵异”禁令效果恐有限
记者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此次对恐怖灵异音像制品下达“禁令”,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欢迎,但也引起社会各界争议。
根据新浪网的最新调查,7成受调查者不赞成完全禁止发行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
2月19日,新闻出版总署再发通知解释,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有本质区别。它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此,上海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沈宪华处长认为,“通知”管得好,下达得也非常及时。“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国外恐怖类影片很走俏,国内一些单位便跟风出版,加上盗版渠道进来的恐怖惊悚灵异音像制品等大量在市面上出现。这些东西和图书不一样,有活灵活现的视觉形象,对青少年身心的危害的确很大”。
沈宪华指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通知》也没有明确的细则,各地职能部门现在只能靠“主观感受”作为评判恐怖灵异音像制品的标准,因此执行难度仍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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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说,“如何界定恐怖?出现什么样的画面和内容属于灵异?往往对同一个画面,各人感觉不同,有人认为恐怖,有人却丝毫不觉得可怕”。禁令下达之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地狱启示录》、《恶灵空间2》等碟片在一些小型音像店依然可见,从这些影片的内容简介可以看出,片中充斥着恐怖、暴力、残酷等气氛。可以想见,要想彻底清除音像市场上的此类制品,文化职能部门必然要付出高昂的执法成本。
而更多的恐怖灵异内容如洪水般泛滥于互联网上,很难将其彻底铲除。“跟网上到处可以下载的恐怖灵异图片、视频、电影相比,音像店里的碟片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记者在某知名视频网站上输入“恐怖灵异”,还能查询到414个视频,如《恶灵空间》、《邪恶力量》、《恐怖热线》、《校园灵异事件簿》等。另一知名视频网站上能找到可供播放、下载的恐怖灵异视频多达上千个。而以《死亡笔记》为代表的“恐怖”类音像出版物,在互联网上也依然能够轻而易举地被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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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灵异"禁令:所有人要同等保护?
“现在的城市已经‘水泥化’了,从学校教室到家,孩子们总被圈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因为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们经常被禁止从事一些有风险性的活动,而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是需要有一些冒险体验的。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孩子们就会通过观看恐怖片来满足自己的这种冒险需求。”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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