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行为不仅震慑犯罪,还弘扬了社会正气。但因种种原因,现在社会上“英雄流血又流泪”、“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日,黑龙江省颁布了《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这个见义勇为的新规定,能否让英雄流血后不再流泪?

广东见义勇为伤残奖励慰问金等级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八旬老太勇救邻家女
齐齐哈尔市依安县83岁的王贵连大娘勇斗歹徒的英勇事迹,在辽宁和黑龙江传为美谈。王贵连这个瘦弱的老人,曾赤手空拳从歹徒刀下救出了邻家的小女孩。
记者从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了解到,2006年2月,王贵连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浑河农场三分场看望女儿许某。在4月28日这一天的下午2点多,女儿邻居家的11岁的女孩小雪来听王贵连奶奶讲故事。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门开的一刹那,犯罪嫌疑人万永顺忽然闪身而进,紧接着用手中的石块朝小雪的头上砸去。王贵连看到这一幕,来不及多想便从里屋光脚跑出来,随即用身体挡住了正在行凶的万永顺。在王贵连的帮助下,小雪得以抽身。可歹徒没有罢休,抄起一把菜刀再次砍向小女孩,此时王贵连再次挡在了歹徒的面前…… 小雪终于夺路跑出门外。
歹徒恼羞成怒,用刀接连向王贵连头上砍去,鲜血顺着老人的脸流了下来。但王贵连拼命和歹徒搏斗,把刀从歹徒的手中夺下。
歹徒被震慑住了,随即想转身逃跑,就在这时,闻讯而来的村民和民警及时赶到,在大家的合力围捕下,歹徒被迅速擒获。
躺在医院里的王贵连后来才知道自己头中7刀,被缝了50多针,当时的处境非常危险。此事过后不久,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赶到沈阳市苏家屯区医院看望了老人,对老人的英勇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王贵连因此荣获2006年度“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就在王贵连老人的事迹让我们赞叹的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由于过去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抚恤等有关规定不完善,没有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抚恤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媒体也曾经报道过一些因见义勇为而负伤导致生活困窘、甚至跳楼自杀的悲剧。
据介绍,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立法,黑龙江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依据的是1989年的《黑龙江省维护社会治安有功人员奖励抚恤规定》,已明显不适应现实的需要。该规定存在见义勇为界定过窄、确认程序不规范。奖励额度过低、相关待遇不明确等问题,重新制定一部政府规章来规范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已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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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使见义勇为英雄泪满襟?
“鲁迅先生曾经有力地批判冷漠的‘看客’,但当我国已经逐渐步入法制社会的时候,我们发现,造成看客心理的不是人的道德,而是社会保障的缺位。”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马国栋认为,冷漠的背后是道德与现实的较量。据相关资料显示,全国有近三分之一的见义勇为人员,牺牲或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后,家庭生活便陷入困顿,有的甚至因断了经济来源致使其子女失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