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复旦大学主动对外通告校内教授三起学术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这种自曝家丑的做法在全国高校来说并不多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认为复旦之举给其他高校、科研机构树立了榜样;有人则认为教授和学生造假为无奈之举;更多人则呼吁对现行的科研评价制度进行改革。

邱 炯绘

学术造假 漫画/冷洁
复旦“自曝家丑”三揭学术造假
今年5月以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了校内外三起有关论文(出版物)涉嫌抄袭的学术违规举报,当事人分别涉及到复旦外文学院陆姓教授、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迟姓教授、复旦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及其导师顾姓教授等。
接报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规范委员会”)立即进行了相应的调查核实,经查发现,三起举报基本符合事实。
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复旦外文学院陆姓教授及数位青年教师共同编写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一书,确实严重抄袭国外公开出版书籍,建议复旦外文学院不再续聘陆教授,并建议复旦出版社将存书全部销毁,已经发行的也尽可能收回处理,建议研究生院撤消该教材,并对陆教授申报的课题(包括资助的经费)追加处理。
2007年7月中旬,互联网上出现了一匿名信,举报复旦大学迟姓教授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年2月第41卷第2期第132页一文中,实验结果中的图片”涉及造假、剽窃。
经学校审查发现,举报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窃”文章的第一作者是刘某,他于2004年9月--2006年7月期间在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做博士后,而共同署名的迟教授,是刘的博士后工作指导教师。文中,刘某窃用了他人的部分图片来说明观点,文章的其他作者(包括迟教授)对其剽窃行为并不知道。
新近,复旦大学对此作出处理,确定论文实属抄袭,取消并收回刘某博士后出站证书,考虑到该论文的抄袭是刘某个人行为,迟教授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给予迟教授停止招收博士后两年的处罚。

2007年8月14日,新语丝网站出现“复旦大学信息学院叶某、及其导师顾姓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的帖文,称叶某的英文论文“An
Approach for Robust Distributed Data Retrieval in Data Intensive Grid
Environments”(2006 1st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ervasive Computing and
Applications,
pp194-199,以下称为“论文A”)和由此文翻译而成的内容基本相同的中文论文“在数据网格环境中可靠获取分布式数据的方法”(《通信学报》,
27(11),119-124,2006,(以下称为“论文B”)其部分内容涉嫌抄袭自论文C:“Kavitha Ranganathan, Adriana
Iaminitchi and Ian Foster, Proceedings of the 2nd IEEE/ACM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luster Computing and the Grid , 2002”的内容。
据复旦大学调查,顾姓教授是叶某的研究生导师,两人合作的论文A有28处和两张图的内容与论文C的内容基本一致,使用的公式一致,仅对其中的一些字母进行了替换,因此学校认为论文A、B有明显的抄袭论文C之嫌。
据此,学校开除了叶某研究生学籍;考虑到导师顾教授在叶某抄袭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研究生院暂停顾教授两年内招收研究生资格;并建议学校同意顾教授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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