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逾越的“合作”外合作

合作建房的现实可行性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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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另一大担心源于“合作”外的合作。为了符合市场操作规则,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在内部“合作”之外,大都选择了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这一路径。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负责人王阿忠博士告诉记者,这种模式除缺乏透明度之外,还有太多的操作漏洞,容易出现开发商骗局。
王阿忠说,由政府认可的土地使用者只是房地产开发商,而不是所有合作建房的参与者,只有具备资质的开发商才能去买地,而开发商买地的钱又来自个人的凑份子,谁都不能保证开发商会不会拿着这笔钱去贷款或干别的事。其次,房屋建好后,在产权证办理上,由于政府部门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直接面对的是开发商,而不是所有合作建房参与者,致使合作建房参与者一开始就陷入被动。
“个人合作建房之所以选择与开发商合作,主要是组织者对房产建设不熟悉造成的。如果对资金管理、建房程序都了如指掌,合作建房组织在取得地块后,即可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建房,不必走这样的‘弯路’。”林忠华说。
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晓彤认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实际上类似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法规,个人合作建房必须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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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城区东直门附近一个叫“Naga上院”的楼盘,这个楼盘最高12层,均为塔楼,去年12月开盘时均价为三万元,2007年4月28日交房,目前均价每平方涨到3.8万元。
记者想约两天内看房。销售人员热情而又坚硬地说:“对不起,三天之内都不能接待您,我们一天只能接待一组客人,这几天要接待VIP成员。主要是他们的身份比较尊贵。尊贵的程度,可能你无法想像。”
售楼小姐介绍,她们这个楼盘每套房间的面积最小是300平方米,最大的1200平方米,最贵的房子一亿元人民币。来这里买房的没有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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