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或不征 网店实体店各执一辞
由于网上交易是件新生事物,尤其是C2C交易从起始时不是规模偏小就是大多处在剩余物品串换性质,或许是出于对电子商务的扶持,或许是有关方面还未做好应对,我国对网上交易一直很少征税,特别是对C2C交易几乎一直就未曾征过税。
这种长期不征税现象一方面客观上刺激了网上交易蓬勃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大多网商纳税意识淡漠。一些网商由此认为,网上交易不征税理所应当。因此,当有关方面表示要依法征税时,他们大多表示不理解。
就在网商大会召开的前几天,上海的网商张黎因偷税1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个人罚金6万元,公司罚金10万元。张黎是做婴儿用品生意的,她办公司7年未曾偷税漏税,后听说网上交易不征税,于是今年年初在网上创办了注册名叫“彤彤店”的专卖廉价婴儿用品的网店。未曾料到,不到半年就因偷税11万元被判刑。此案被称作“网络偷税第一案”,许多网商至今还为张黎喊冤,认为闹不明白,为什么开网店偷漏税居然还要判刑。因此,当《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二审时,他们更表示出不理解和不安。
“虽然这只是一个地方性法规,但总觉得这是一个全面缴税的信号,心里惴惴不安”前来参加网商大会的淘宝网某店主吴先生如是说。
记者从淘宝网一位工作人员口中获悉,目前淘宝网超过100万的卖家中,个人用户占了99%以上。“而吸引个人上网创业除了投资少、门槛低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用缴税”。
韩洪英就是众多淘宝网卖家中的一个,这次她是作为淘宝网的品牌内衣店店主和“成功网商”被大会邀请的。她说:“网商崛起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这是以不用缴税为基础的”。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店中的品牌内衣都是以6.5折的折扣价格从生产厂家手中进货,再以7折的价格在网上出售,一般都比实体店便宜30%左右。
“我们卖的每件内衣的利润不超过十元,每月的利润不超过营业额的5%,我们跟实体店比的就是低价格,如果都一样缴税,我们就没有优势了”韩洪英说。
很明显,建立在不纳税基础上的低价策略已成为网上商店价格竞争和赢利的法宝,这无疑冲击了一些销售同类商品的实体店。
“这是不公平的,网店低价的优势并非只是不用缴税”。杭州市曙光路一家内衣专卖店店主刘小姐说:“开网店的成本远远小于实体店,网店免去了租店面、招雇员、及储存保管等费用,这才是他们能低价销售的原因”。据刘小姐介绍,在杭州市区一些繁华路段,一间十平米左右的门面房月租费一般需要5000~20000元以上,再加上水电、劳务,每月的成本至少超过10000~20000元。
与此同时,“网上购物便捷,选择面广,也是大家选择网购的原因”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卢先生说。
根据《中国互联网热点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有17.9%的网民在半年之内有过网络购物的经历,在浏览过购物网站的网民中,有29.6%的人在半年之内有过网络购物经历,有过网络购物经历的被访者中有超过90%的人今后会继续进行网络购物;有63.7%没有购物经历的网民表示今后会尝试网络购物。这表明,网络购物方兴未艾。
“网购对我们的冲击很大,很多顾客都在我们店里试内衣,知道大小尺寸后又跑去网上购买,如果国家再给网商免税的政策,对我们实体店就太不公平了!”刘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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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机关单位的公务员钟烨拿到5月份的工资条,看了看最后一项实际发放工资,瞥了眼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对于纳税一项则看也不看,就把工资条塞进抽屉。他自嘲地说:“三年多了也不知道交了什么税,扣的对不对。反正年收入不到12万,也不用申报个税,纳税就是一本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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