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房地局出台新规定,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其中新增制约“群租”的新条款中强调“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业主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等内容。
禁止群租令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认为群租乱象存在安全隐患,赞同取缔;也有人认为该禁令缺乏配套措施,“一刀切”地限制群租很可能会让低收入者“露宿街头”。

2007年9月7日,执法人员对中远两湾城一处群租房进行清理。

2007年9月7日,执法人员对中远两湾城一处群租房进行清理。新华社发
当日,上海有关部门在中远两湾城小区展开突击整治群租房行动。通过整治,以便切实解决群租房的安全隐患和脏乱差环境问题。 新华社发
“群租”禁令惹争议
所谓“群租”,一般意义上是指由于租房费用较高,众人群租分付房租的现象。群租现象在房产价格高居不下的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比较普遍。
然而,“群租”在让租户享受到相对低廉租房费用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存在扰民、租户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以及消防方面的隐患。同时,还可能侵犯相邻业主的权益和加大小区物业的管理难度。
“我承认群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但是群租为我大大节约了生活成本。如果我有足够的钱可以买房或者独立租房,我肯定也不愿意群租,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大学毕业刚一年、工作还未稳定下来的外地人孙晓岚说。孙晓岚大学毕业后一直以群租的方式住在上海四平路邮电新村。
“目前,我们7个人住一个四室二厅的套房,分摊下来,我每月只需付600元就可以住其中的一间。工作还未稳定的我如果不‘群租’就很难在合适的地方找个安身之地。”
记者经调查发现,像孙晓岚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已成为群租“主力军”,同时,来上海打拼的外地“白领”也不在少数。
外地来上海打拼的于俊现就职于上海一家规模不大的传媒公司,主要负责跑业务,他也以群租的方式住在上海普陀区的中远两湾城。“选择群租就是想省点钱,我现在一个月薪水才2000多元,经济上捉襟见肘,连女朋友都不敢谈。要是让我每月花1000多元去租一间自己一个人住的房子,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如果不让群租,我只能选择回老家了。”
社会学专家、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顾晓鸣表示,对于群租不要将其视为洪水猛兽,群租和“拼车”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对资源的一种共同利用,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城市应该以一种开放的眼光来对待这种新的居住形态,这是低收入群体在自发地谋求生活成本和生活质量的最合理比例,是一种生存本能。当然,群居确实会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这需要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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