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从今年9月1日起,南京市公积金暂对第二套住房说“不”--这则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各方强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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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对第二套住房说“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调整有两点,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二是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目前,引起热议的主要是第二点。按照新政策规定,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2007年9月1日起系统将对此进行判断。
南京市民张先生2006年5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了套房,今年10月,他打算和女友王小姐结婚。按照新政策规定,一旦他和女友结婚,届时作为他妻子的王小姐,将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王小姐有着二十万的贷款信用额度,她仍然不能动用自己的信用来为自己贷钱买房。
此外,“第二次”不仅包含因购买第二处房产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也包含因其他原因再次贷公积金的。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由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第二次贷公积金的也在本次禁贷之列。
新政出台的深层背景
有银行人士分析认为,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与今年公积金支取额大幅攀升、入不敷出有一定关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份,全市已发放公积金贷款28.87亿元,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112.93亿元。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走热,不少银行甚至半年就把一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给用完了,市场的火热已让公积金显得有些不堪重负。政府此次通过下调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对贷款条件加以限制,可以减少公积金支出数量,实现公积金收支平衡。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旺的购房需求。
对此,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顺应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防范资金风险和扩大互助受益面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政出台的三大目标。控制二次或多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打击炒房行为,才是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真正用意。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12.93亿元是指前期已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减去目前已经回收的部分,这个资助量仍很大,说新政出台是出于资金紧张,这是一种误解。
还有一些业内人士在解读南京这一房贷新政时认为,这跟国家收紧银根政策有关。今年8月21日,央行宣布年内第四次加息,此次加息后使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的利率从4.50提高到4.59,整存整取定期存款(3年期)利率由4.68提高到4.95,首次出现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倒挂”的现象。相较之下,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受到购房人的追捧。与此同时,由于房价快速上涨,公积金贷款发放也在加速,这让相关部门不得不警惕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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