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场由"有偿拼车"引发的官司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安徽籍的朱长军一次在杭州开车时,碰上路人搭车,收了路人6元"油钱",没想到竟因此被执法人员罚款2万元,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此案9月4日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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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6元 罚2万
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4月25日上午,朱长军开车经过杭州市下沙智格小区,两名自称急着上班的男子拦住了朱的车子,要求搭他们一程。见两人很着急,朱长军一心软就让他们上了车,并顺便说了句"给6元油钱算了"。
但两位陌生男子上车后,刚开出100多米,就被巡逻的城市道路管理执法人员拦下。城市运管部门以朱长军没有公共客运营证,涉嫌非法营运,逐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营运和罚款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事后,朱长军说,自己当时的想法是,自备车养车的开支大,适当收一点油费钱,可以减轻自己的出车成本和养车压力。
他说,从智格小区打车到两人上班的地方至少要10元,只收6元油钱并不过分。然而,城管部门则认为,朱长军属于擅自运营。对朱作出处罚的依据是《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对于非法擅自运营的司机,罚款额度为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引发官司
面对2万元的严厉处罚,越想越冤的朱长军决定通过诉讼为自己讨个公道。
朱长军说,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去赚钱,并非为了营利。只是看到路人要搭车很着急的样子,出于好心帮忙,再就是现在汽油那么贵,也想为自己减轻点养车压力。他说,现在有很多人自发地搞有偿拚车,既可让搭车人得到便利,车主也可减少支出费用,而且也是节约资源,这种一举多得的事情怎么会是违法的行为呢?又怎么会动辄受到高达上万元的处罚?确实很难让人想通。
9月4日,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法庭上,执法部门依然认定朱属于擅自运营,否认朱所说的"6元钱属于油费,并非营利"的说法。出庭代表说,朱长军所开的奇瑞QQ轿车排量为1.1L,每行驶100公里耗油量为8升,从智格小区到目的地的距离为3公里,按照汽油每升4.58元的价格算,油费应当约为1元左右,"利润几乎达到500%。"
执法部门认为,按照我国现行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私自非法营运,经查实可对车主处以暂扣车辆、高额罚款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私家车从事有偿拼车是一种无证经营的非法营运行为,应该按照黑车来处理。他们认为,不定点、不定时、不定线的私自运营车辆,严重扰乱了公交市场的经济秩序,在税收、管理方面都造成很大漏洞,而且也无法给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足够的保障,存在很大的危险因素。因此,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