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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小区?京城物业与业主纠纷透视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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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万一  

    8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引人注意的是,与这个新的条例同时实施的还有备受瞩目的《物权法》。消息传出,人们不由期待历来纠纷不断的城市居住小区能否走上一条建设"和谐小区"的幸福之路。

    但是,就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的这段时间里,全国各地的一些城市居住小区依然还不断传出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种种纠纷的消息,仅8月28日至9月5日,记者就在网站上搜索到了各地相关纠纷的新闻达30多条。那么,我们的小区到底怎么了?谁动了我们本该安居的小区?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能从根本上遏止纷乱复杂的小区纠纷吗?

    5月24日,百余男子冲入北沙滩8号院殴打业主。这张由业主提供的照片显示,打人者大多身穿黑色T恤,理平头,手持钢管。(图片来源:新京报)

    纠纷一:谁动了我的绿地、停车位?

    (典型事件)今年5月24日,百余男子手持钢管铁棍,冲入北京北沙滩8号院殴打业主。上百根铁棍、钢管乱舞中,七八名业主相继倒下。有8人受伤送医院治疗,其中一人头部骨折,生命一度垂危。据业主反映,血案的发生与小区内一块绿地使用权的归属有关。

    (纠纷透视)事实上,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很多地方的业主和物业的纠纷,相当大的一部分都集中在诸如小区绿地的变更、停车位的收费和管理等一些看起来似乎不大,却实实在在侵犯了业主权益的事件上。

    记者调查发现,之所以在绿地和停车位上发生纠纷,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一些物业管理公司无视或者轻视业主的权利,擅自改变绿地等公共空间的约定利用,把事实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停车位独家掌控等,从而引发了维权意识日益强烈的业主的争议和形形色色的维权行为。

    (解决之道)北京远东律师事物所律师孙树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擅自变更、占用绿地以及停车位的侵占收益,都属违规和违法的行为,因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停车位,原则上是业主共有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我们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的规定,让物业和业主都明晰法律的规定外,更关键的是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形成一个协调和调解机制,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能及时介入并妥善解决问题,不能让纠纷恶化甚至导致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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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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