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洞庭湖春季禁渔开禁近两个月,记者在东洞庭湖采访时了解到,来自湘、鄂、赣等省的渔民并没有往年丰收的喜悦,当地渔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难言之隐。
记者了解到,春禁以来,洞庭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鱼的种类和产量都呈现恢复性增长。但由于渔政队伍管理体制不顺,渔政经费得不到保证,基本靠收取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和渔民罚款维持运转,出现违法者养活执法者的现象,洞庭湖渔业春禁工作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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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禁六年 鱼类资源逐年增加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也是白鳍豚、江豚、中华鲟等洄游性珍稀鱼类理想的生长、交配场所。长期以来,在洞庭湖及其周边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有来自湖南、湖北、江西等9省56县的8万多名渔民。
多年来,人们认为浩淼的洞庭湖,为渔民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渔业资源。但现实却给人们上了一课。由于当地渔民不合理捕捞,洞庭湖渔业资源受到破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洞庭湖渔业产量逐年下降,最低的2000年仅有400万公斤,比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最高峰时期的650万公斤下降了250万公斤。据湖南省渔政部门监测,1964年普查时,洞庭湖区域尚有164种鱼类,至今仅见110余种,且部分已濒临灭绝。
为了保护洞庭湖渔业资源,湖南省自2002年起实行禁渔,规定从这年起,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洞庭湖、长江湖南华容县塔市驿伍马口至临湘市白沙洲183公里段,实行“渔船进港、渔网入库、渔民上岸”。
湖南省自2002年开始,每年4月1日起,至当年6月30日止,是洞庭湖春季禁渔时节。“人要上岸,网要归舱”,禁止一切捕鱼行动。至2007年,洞庭湖春季禁渔已有6次。
禁渔以来,有关部门累计投放鱼苗1亿尾,洞庭湖的鱼类资源逐年增加。6年禁湖,洞庭湖渔业资源逐渐复苏,去年已回升到500万公斤。
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李天顺介绍,近几年,东洞庭湖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增多,多年少见的凤尾鱼形成了鱼汛,几乎绝迹的洞庭银鱼密度增大,鱼类个体也明显变大。以往11月份退水季节,一度很少能见到的“江猪(江豚的俗称)拜风”又再现洞庭湖,特别是在岳阳县鹿角水域的煤炭湾和君山壕坝这两个地方,一般都有20多只江豚在活动,多的时候有五六十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