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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微利时代"? 开瓶费"开"出多少效益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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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姚玉洁 张宏妹  

    商务部日前出台《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这是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业制定的国家级推荐标准。出人意料的是,尽管并没有明确条款支撑,“规范默认开瓶费合法”的报道和说法却广为流传,并引起激烈争论。

    无独有偶,规范出台前不久,淮扬菜之乡江苏省扬州市的200多家饭店为了扭转成本上升、恶性竞争导致的经营困局,打算集体收取“开瓶费”,并已得到行业协会支持。

    记者调查发现,纠缠中国餐饮业多年的“开瓶费”之争,暴露出餐饮行业不愿放弃酒水经营的暴利,我国法律目前在此类“行规”面前存在不少空白,应该尽快予以规范。

漫画:开瓶费 中新社发 谢正军 作

    新规引发口水仗:“默认”开瓶费合法?

    8月10日,商务部出台《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细则,对餐饮企业经营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场地、设备设施、规章制度、卫生安全和后续处理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

    然而从8月6日起,就有不少媒体将报道的焦点引向“开瓶费”,“《规范》明文规定,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这样的言辞被报纸和网站广泛转载。一时间,“商务部新规默认开瓶费合法”的说法遍及街巷,争议骤起。

    普通消费者一片反对之声。网友“深山客人”发帖说:“商家通过开瓶费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服务,显然是一种强买强卖行为,这样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还有一位网友说:消费者选择自带酒水,是对饭店酒水价格虚高的一种抵制和反抗。强收“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平等交易权与选择权,而明文许可“开瓶费”则明显是为强者撑腰。还有网友表示将“用脚投票”:商人要赚钱、饭馆得生存,这无可厚非,但消费者也不是“冤大头”,更不会做“被宰羔羊”,我们可以选择不收开瓶费的酒店。

    然而记者打开商务部官方网站,仔细阅读《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发现“默认合法”之说并没有直接的条文出处。《规范》只是规定: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

    该条款是否“默认”饭店只需明示即可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呢?《规范》起草方中国烹饪协会对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收酒水服务费一直持肯定态度。副秘书长边疆对此表示,规范并未涉及开瓶费问题,这是媒体误传。标准中提出的餐饮业所涉及的餐饮产品、服务项目,所有的费用都可算作之内,其中也包括酒水服务费,但如需征收还应遵守其它相关规定。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明码标价的前提是服务收费必须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应该推动企业让酒水价格回归合理,才能彻底消除开瓶费问题。

    记者了解到,《餐饮企业经营规范》属于“部颁行业标准”,并非强制执行。但这样一个规定却引发“开瓶费”口水仗,表明消费者和餐饮企业利益双方在“禁止自带酒水”以及收取“开瓶费”等问题上“积怨久矣”。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首次发布大型消费调研结果,调查显示市民对“禁止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的餐饮企业十分不满。

资料图片

———— 相关报道 ————

  四地消协公开挑战“开瓶费”:行规还是垄断?

    一些饭店工作人员还好心地解释说,顾客如果坚持要喝自己带的酒水、饮料,就要加收每瓶三五十元的“开瓶费”,实际费用其实比饭店里卖的酒水、饮料便宜不了多少,并不划算。    【全文】

  三问“开瓶费”之争

    “我们带一瓶酒去酒店过生日,市场价才90元左右,酒店却按店内售价的10%收了58元的‘开瓶费’!”赵女士既愤怒又无奈……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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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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